非法用工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以及处罚金额
导读:
关于非法用工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以及处罚金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非法用工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认定非法用工主要包含两类:
1、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围;
2、同时还包括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也在此列。
法律后果是:
1、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2、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法用工的处罚金额?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又称为使用童工,按照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法用工的处罚金额如下:
(1)10人以内,责令改正,并按每人500元标准罚款;
(2)10人以上30人以内,责令改正,并按每人600元标准罚款;
(3)30人以上100人以内,责令改正,并按每人800元标准罚款;
(4)100人以上的200人以内,责令改正,并按每人1000元标准罚款;
(5)200人以上的,责令改正,并按每人1200元标准罚款;
(6)经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后再次发现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并按每人2000元标准罚款。
刑事辩护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