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的车子被卖掉怎么样要回
导读:
车辆想必家里都人手具备,属于动产的一种,车辆是可以用于质押的,但是大律网专业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选择购买时,车辆手续一定要齐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今后出现问题时,有文件可以保障自身权益,安心合法上路使用车辆。
质押的车子被卖掉怎么样要回
如果是质押的车,虽然合法占有车辆,但车辆所有权仍然是车主的,所以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可以认定是违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提前偿还债务。
如果是抵押的车,在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基于抵押获得了车辆的所有权,原车主构成盗窃罪。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车辆质押债权生效条件
(一)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
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不成立。质押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在质押权合同生效前质押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
(二)权利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
从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看,权利质押权作为物权行为,在设立时除需要当事人之间合意外,还需要质物的交付或登记为生效的条件。质物的移转占有包括三种方式:现实占有、简易交付与返还请求权让与。
已被质押的车辆法院能执行吗
质押的车辆是可以被人民法院执行的,法院执行质押车辆时,质权人享有优先的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