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
导读:
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一、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离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判决依据;
四、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破裂。
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