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付加班费怎么办

导读:
1、劳动合同上关于固定上班时间的约定内容这点主要提醒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具体地把工作时间以及工资计算明细约定清楚,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就可以以此作为证据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用,3、员工加班时间的记录员工主张单位支付加班费的,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加班的事实,例如员工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公司登记的考勤记录表等,若这些材料保存在单位处的,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单位不提供的则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5、申请领取加班补贴或者加班费的材料很多单位在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会相应地提供一些补贴或者报销等,这时,员工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的申请材料,这份材料我们可以保留存档,作为主张过加班费的依据,一旦单位有回复,不管是否有加班费,都可以证明单位对你加班事实的肯定,从而对你更有利。
一、公司不付加班费怎么办?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拨打劳动保障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到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去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公司不付加班费怎么收集证据?
1、劳动合同上关于固定上班时间的约定内容
这点主要提醒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具体地把工作时间以及工资计算明细约定清楚,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就可以以此作为证据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用。
2、企业要求加班的通知
这个通知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如企业公告栏、个人加班的书面通知、微信等网络工具要求加班的聊天记录、电话或者口头要求加班的录音录像、短信等。存在这些记录的,我们可以收集作为证据证明单位有安排加班的事实。
3、员工加班时间的记录
员工主张单位支付加班费的,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加班的事实,例如员工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公司登记的考勤记录表等,若这些材料保存在单位处的,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单位不提供的则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4、同事的证人证言
证明存在加班情况的,还可以通过同事进行作证,不过实践中很多人不愿出庭作证,担心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因此,最好收集其他更有利的证据。
5、申请领取加班补贴或者加班费的材料
很多单位在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会相应地提供一些补贴或者报销等,这时,员工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的申请材料,这份材料我们可以保留存档,作为主张过加班费的依据,一旦单位有回复,不管是否有加班费,都可以证明单位对你加班事实的肯定,从而对你更有利。
6、单位表示不发加班费的书面答复或口头答复的录音视频
除外,还可以作为证据的是与单位协商的记录,单位书面或口头答复关于是否支付加班费的记录等。
法律法规《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停工留薪期职工享有哪些待遇
停工留薪工资福利待遇的认定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资福利待遇”应当是工资总额加福利。审判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其一,关于工资的认定问题,如果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应按工伤前12个月所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也就是尚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其二,关于福利的认定问题,福利不属于工资范围:如,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还包括住房公积金、午餐补贴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