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违章搭建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导读:
带违章搭建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赁除了要关注现实的房屋内容,实际上房屋的性质也很重要,因为有些房屋是不允许租赁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带违章搭建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以违法建筑为标的的租赁合同,不因标的违法而被一概认定为无效。
2、法律对合同效力有特别规定的,依规定。如《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以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为标的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如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对许可审批程序予以补救,可认定有效。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之规定,尽管合同无效,但承租人在租房期间实际使用了违法建筑占有人的房屋财产,应当支付相应占有使用费。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违法建筑的,由被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出租人将违法建筑进行出租时,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承租人能不能要求赔偿,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