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
导读: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计算期限为二十年;被扶养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那么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计算期限为二十年;被扶养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计算期限为二十年;
(3)被扶养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