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费用是多少
导读:
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费用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费用是多少。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费用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时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三款规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但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第四节“检验、鉴定”中。
三、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操作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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