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债权人可以卖房子吗
导读:
房屋是公民非常重要的财产,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实现债权,用房屋担保债务的,就需要进行抵押登记。那么,房产债权人可以卖房子吗?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房产债权人可以卖房子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债务人没有债务违约的情况下,抵押权人私自将抵押的房屋卖掉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抵押权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房产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以房屋抵债偿还债务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办理时提交申请书、抵押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角债务合同法院如何处理
一、合法的三角债务法院如何处理
明确债权债务主体。合法的三角债务,法院一般会先来明确各债权债务的主体。只有把债权债务的主体弄清楚了,才能更好的剥离各债权债务人,才能在判决时把主体弄清楚,不至于弄错主体。
查看债权债务证据。合法的三角债务,法院一般会查看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通过查看证据材料,才能看清事实,看清债权债务的实际主体。
审查债权债务合法性。合法的三角债务,法院也会审查债权债务的合法性,有些三角债务是合法的,而有些却是非法的,比如常见的三角债中会有一项就是第三方的知情权,假如三角债中有一方不知情,所谓的三角债就是不成立的。也是不合法的。
裁决代为偿还债务。合法的三角债务,只要三方当事人都无异议,法院可以在下判决的时候裁决代为偿还债务,其由其中的一方来承担债务,把三角债务的中间方剥离出来,达到清偿债务的目的。
二、不合法的三角债务法院如何处理
明确原债权债务主体。不合法的三角债务,法院还是会首先去明确原债权债务的主体。因为债权债务的主体一般只有两方,法院会根据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去判定原债权债务的主体,只有把主体明确了,才能明确债权债务事实。
判决三角债务不成立。在明确了债权债务主体后,三角债务成立不成立,就显而易见了,假如是不合法的三角债,那这三角债在法律上就是不成立的,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判决原主体承担债务责任。既然是不合法的三角债务,那法院在下判决的时候就会判决原债权债务主体去承担自己应承担的债务责任,不会涉及代为偿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