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的4大误区!
导读:
夫妻之间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归一方所有,或者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享有并承担各自的债权债务。原因是离婚协议中有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使吃了大亏,也很难打赢官司。那么《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的4大误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之间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归一方所有,或者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享有并承担各自的债权债务。原因是离婚协议中有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使吃了大亏,也很难打赢官司。关于《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的4大误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的4大误区!
2020年各省离婚率出炉,全国平均离结率39.33%。
律师提示2020年全国有61万对夫妻离婚,其中大部分是协议离婚。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大部分是无效的,看着你得到很多财产,其实都不是你的。
一、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债务各自负担,你还是有可能要为对方债务承担来连带责任。
夫妻之间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归一方所有,或者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享有并承担各自的债权债务。但若第三方并不知晓上述协议,主要是指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并不知晓夫妻间的约定,则该协议仅对夫妻二人有效。
也就是说,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或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约定不承担对方债务的一方,仍然要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离婚后的个人财产)承担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离婚协议约定名下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后,如果你发现对方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没有办法要求分割。
离婚协议里,常见的是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句话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它是一个兜底的条款。但其应用的前提是,双方对彼此的经济状况都很熟悉。如果去掉这个前提,处于经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和轻易在离婚协议中写上这一条,往往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后悔。
比如一方名下隐匿了大量财产,弱势一方毫不知情,稀里糊涂就签了离婚协议。等到弱势一方发现了对方隐匿的财产时,就悔之晚也。原因是离婚协议中有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使吃了大亏,也很难打赢官司。
三、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未过户,房产会因男方的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离婚协议对于房屋产权进行了约定,将房屋确定为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变更登记,在另一方负担个人债务而被执行房屋时,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提出的阻却执行主张是否应当支持,是司法实践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
1、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债权人。
裁判要旨:《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涉案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是双方未进行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登记,物权的转让不发生效力,涉案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案件来源:《周凤珠与青岛威邦贸易有限公司、周春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2017)最高法民申3915号】
2、离婚协议对物权归属的约定不能直接发生物权变动,但可排除债权成立在后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要旨:离婚协议的性质属于合同,并非法定的能够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不能直接变动不动产物权。但基于离婚协议所获得的对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请求权可以排除在其之后设立的债权对不动产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来源:张红英、万仁辉二审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42号]。
四、股权登记在对方名下,离婚协议约定归你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不是你的财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因离婚将股权分配给配偶的,配偶获得股权仍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仇某某因与被上诉人张某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4)洛民终字第1267号】认为:股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部分或全部股权分割给其配偶的,该协议合法有效;但是,配偶若想将该部分股权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提供经过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约定应当合法才能有效。
来源:法律一讲堂
相关阅读: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悔怎样处理,协议离婚怎样避免纠纷?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悔怎样处理,协议离婚怎样避免纠纷?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那么,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悔怎样处理,协议离婚怎样避免纠纷?网友咨询:签了[更多]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期限是多久
大律网律师: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期限是多久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更多]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要公证吗
大律网律师: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要公证吗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指婚[更多]
一方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反悔的,应怎样处理?
【配音】刘女士与赵先生因感情不和于2011年5月份协议离婚,当时刘女士只想早点离婚,对财产不太在意。离婚协议上有这样一条:双方自愿离婚,刘女士愿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留给男方。事后,刘女士觉得离婚时双方所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她不公,想向赵先生索要一[更多]
离婚协议财产约定无效,法院判决债务连带偿还
离婚协议财产约定无效,法院判决债务连带偿还4月20日,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被告陶某、张某连带偿还原告何某借款本金3000元及利息5240元。陶某和张某结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家俱店,因需要资金周转,陶某和张某商量各自借款[更多]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相关阅读:如何写离婚协议书相关阅读:怎样写离婚协议书相关阅读: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帮助)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本结婚证必须要全,如果丢了,还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