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权债务的区别
导读: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会存在一些公司债权,也可能会存在一些公司债务,很多人对于企业的债权和债务不是很了解,那么,企业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大律网小编将为您分析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企业债权债务的区别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两者的区别如下:
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
2、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3、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4、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企业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1、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股东。
实践中有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判令股东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参加诉讼,但是此时公司尚未进行注销登记,企业的法人资格还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
2、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未进行注销的公司。
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未被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其仍然可以参加诉讼,如上文所述,企业法人资格仍存在,但是解散之后,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履行能力,对债务应由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分配。
3、债权人在工商部门不组织清算时可否直接起诉工商部门。
债权人认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组织清算,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不及时履行行政职责,债权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公司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工商部门不作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企业如何避免债务纠纷
(1)加强合同法宣传,增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首先要使生产者,经营者认识到企业经济目标,企业间经济关系,财产权益的联系和维护,信誉的树立,都离不开经济合同,使之自觉用经济法规来管理经济。其次要引导企业把经济合同管理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包括供产销在内的各个环节中,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
(2)经营合同规范化。推行合同制要做到:一是正确签订,履行经济合同,按照合同法程序办事,依法解决。提高合同的签约率和履行率。二是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三是进一步推行签订合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在签订合同时要使用《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才能生效。
(3)全面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促进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把合同管理逐步与企业计划、生产、质量、技术、经营、财务等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素质。
(4)发挥工商、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工商部门要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合理性、全法性、可行性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对经济合同的审计形成一种制度,并对因经济合同引起的责任进行分析、审查,为处理合同而引起的债务纠纷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