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利息能起诉吗?起诉条件有哪些

导读: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那么欠利息能起诉吗?起诉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关于欠利息能起诉吗?起诉条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起诉民间借贷时不仅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根据情况还可以要求借款方支付相应的利息。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民间借贷中利息种类,包括两种:
一种是“借用期内利息”,这种情况是指出借人因借出金钱而从借款人处得到本金以外的金钱,是有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使用借款的代价,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是向出借人还本并支付利息,是约定借款期内的利息。
另一种是逾期付款后应付的利息,即借款人到约定的还款日仍未还款,会给出借人造成利息损失。
首先,借贷当事人没有约定借期利息的,该民间借贷应当视为无偿合同,出借人无法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但是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超过约定借用期限,仍未还钱,出借方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支付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借贷双方明确约定了利息,出借人则可以依照约定起诉要求借款方支付借款期内利息,如有迟延还款行为,也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债权人的起诉不符合上述四个条件,法院不会受理。对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