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被告会怎么样
导读:
如果人民法院已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在开庭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并作出判决,效果与到庭的判决效果一致。只是判决作出后,如果无法送达被告的,法院还需要公告送达。那么债务纠纷被告会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人民法院已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在开庭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并作出判决,效果与到庭的判决效果一致。只是判决作出后,如果无法送达被告的,法院还需要公告送达。关于债务纠纷被告会怎么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起诉后,没有向被告送达传票的,人民法院在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只有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六十日后,被告在开庭时未到庭的,法院将依前述方式进行处理。
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1、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