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导读: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据此,现在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均享有管辖权,便于原告提起诉讼,也符合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但是住所不代表其所在,有可能住所的产权都不是他的,更不代表其本人真实的身份。那么借贷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据此,现在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均享有管辖权,便于原告提起诉讼,也符合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但是住所不代表其所在,有可能住所的产权都不是他的,更不代表其本人真实的身份。关于借贷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据此,现在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均享有管辖权,便于原告提起诉讼,也符合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但是住所不代表其所在,有可能住所的产权都不是他的,更不代表其本人真实的身份。因此还是要在其户籍所在地起诉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