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与经济波动分析之一
导读:
人们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的平减指数来计算企业间的”实际债务“,我们也按照这种办法进行了分析(见表2)。那么企业债务与经济波动分析之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们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的平减指数来计算企业间的”实际债务“,我们也按照这种办法进行了分析(见表2)。关于企业债务与经济波动分析之一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企业间债务与宏观经济波动
(一)、企业债务的“实际增长”
通常我们从统计数字中看到的企业间债务的增长,包含着通货膨胀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中间产品(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因为企业间相互拖欠主要是由于中间产品的交易引起的。
企业间债务的增长,由于扩大了企业的实际购买力,增加了经济中交易手段的总额,本身可能就是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的因素(有人认为在独联体国家,企业间债务的增长是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见Rostowski,1994)。特别是经济高增长时期(繁荣时期或”过热“时期)企业间债务的增长,会影响到以后物价水平的上涨。但在有些时期,企业间债务的增长主要受前期通货膨胀引起的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导致同一生产资料的交易款项因价格上涨而较前期增多(我国1993-1995年期间可以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这种情况)。
人们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的平减指数来计算企业间的”实际债务“(Rostowski,1994),我们也按照这种办法进行了分析(见表2)。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在体制转轨经济中,经济结构一般距均衡点较远,不同市场上物价变动幅度相差较远,用物价总水平的变化率(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计算并不能准确地说明主要由生产资料(中间产品)交易引起的企业间债务问题。比如,在最近的一次周期性波动中,1992-1993年生产资料价格指数(Producerindex)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而消费品价格指数增幅不大;而当开始实行宏观紧缩政策之后,生产资料价格开始下跌,而消费品价格在1993年下半年以后因成本上涨而大幅度上涨(见表4,各种价格指数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更详细的分析还应计算以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为平减指数的企业间实际债务,从而对企业间债务的实际增长率有一较清楚的认识。例如,在1993年,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以此计算的债务实际增长率就小于用GNP平减指数计算的债务实际增长率;而在1994年,由于生产资料价格趋于稳定,以此计算的债务实际增长率就高于用GNP平减指数计算的增长率(见表4)。
(二)、企业间债务的“自然增长”
除了物价水平的上涨会引起企业债务增长之外,经济的增长、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本身也会引起企业间债务的”自然增长“--生产的东西多了,每一笔交易的数量大了,企业间相互欠债的规模自然也会加大。当然,我们很难确切地知道什么样的实际债务增长率是”自然的“。一个复杂的因素是:经济增长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可能正是与企业间债务的过分增长相关(见后面的分析),但是,为了近似地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假定与经济增长率,工业总产值(工业企业的总交易量)增长率相等的债务增长,为企业间债务的”自然增长率“。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由于宏观经济波动的原因,有的年份(比如1994年)企业间债务大规模增加,大大超出正常增长的范围,导致下一年的债务增量虽然绝对值也很大,但与前一年的总量相比增长率却较小甚至出现增长率下降(比如1995年)。处理这个问题的一个办法是:以货币紧缩政策实施以前的债务增量为基数,乘以各年的工业总产值的增长率,得出一个乘积,可视为”企业实际间债务自然增量“;然后研究各年实际债务增量与这一”自然增量“的关系,可得出一个债务增长是否正常的概念。
(三)、企业间债务的“超常增长”
我们在现实中直接观察到的是企业间债务的名义增长率,用d表示;而要得到需要我们着重研究的”实际债务的过度增长率“(用d′表示),需要从d中”减去“以下因素:
通货膨胀率,用p表示;经济增长率(工业总产值增长率),用g表示;
即:d′≈d-p-g
(此外,还有在前面第2.1小节分析过的企业间债务”体制性增长“的因素。由于统计上存在的困难,我们在对近年债务增长的分析中对其忽略不计)。
举例来说,1994年37万家工业企业间债务的名义增长率(d)约为82.65%,通货膨胀率(GDP平减指数)为18.6%;工业总产值增长率为26.8%;我们所能得到的”企业间实际债务过度增长率“(d′)约为37.97%。这一数字比我们直接观察到的名义增长率要小许多,这也许更能说明问题。
(四)、当前企业间债务问题的严重性
尽管我们指出了企业间债务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常的或”自然的“,但仍然不能否定我国近年来债务问题的严重性。这可以由以下几个指标看出:
--连续3年超正常增长。在减去了通货膨胀的因素和经济增长的因素之后,我们看到企业间债务从1993年开始连续以较大幅度”超正常“增长,1993年为69.6%,1994年为38%;1995年初步估计还会达到近20%的水平(见表2);
--企业间债务与工业增加值(相当于工业GDP)的比重,1994年已达到43%,已超过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平均水平,仅低于日本(英国为20%,美国为17%,法国为38%,日本为59%);
--企业间债务的平?quot;周转天数”(表明人欠债务与总产值即总交易量的比重的指标),已经达到114天,超过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水平(法国为110天),甚至越过了俄罗斯、波兰等国家经济转轨初期(1992)的水平;
--企业间债务与银行(工业)贷款的平均比率,已提高至67%,个案调查中发现有些企业该比率已接近于一甚至大于一,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一般为一左右);考虑到我国企业的银行负债率本身较高,从整体看67%这个水平也已经很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