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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2021.12.10386人阅读
导读: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债权转让发生在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催收内容。那么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债权转让发生在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催收内容。关于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

(2)债权转让发生在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催收内容。

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5)申请仲裁;

(6)申请支付令;

(7)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8)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9)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10)申请强制执行;

(11)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12)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3)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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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方式清偿后反悔,时效中断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转让方式清偿后反悔,时效中断吗

    内容:债权转让方式清偿后反悔,时效中断吗债权转让通知中同时有催收债务的内容,或债务人收转让通知后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就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因此,将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显然是不妥的。那么债权转让方式清偿后反悔,时效中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105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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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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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转让需满足以下条件:1、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一致;2、转让的债权是有效存在的;3、不存在根据债权性质或按照当事人约定等不得转让的情形;4、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该通知一般不得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如何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如何

    内容: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各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有学者主张债权转让前后的时效期间应当合并计算。因此,依据民法关于债权人的请求因其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债权转让通知应当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那么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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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都包括了以下几点:1、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可以进行转让;2、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3、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一致;4、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权转让通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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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债权转让通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内容:债权转让通知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债权转让发生在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催收内容。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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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债权转让发生在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催收内容。那么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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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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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

    内容:债权转让诉讼时效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007年9月3日,王某将张某诉诸法院,张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诉讼时效应从2005年9月11日受让债权次日起算至2007年9月12日止,王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根据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目的。本案李某将其持有对张某的欠据转让给王某,并电话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同意。完全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那么债权转让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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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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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如何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如何处理

    内容: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如何处理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不受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影响。也就是说,当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时,起诉保人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中断。与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无须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也无须等待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而只须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并且从提出要求之日起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日期在两种保证中各有不同。那么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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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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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合同条件主要包括:1、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2、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4、必须有让与通知。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2、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影响诉讼时效中断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影响诉讼时效中断

    内容: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影响诉讼时效中断2004年1月17日,张某欠李某工程材料费4500元,书面约定2004年7月31日付清,逾期不还按月息2%付利息,逾期后张某未向李某清偿。2007年9月3日,王某将张某诉诸法院,张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笔者认为,合同债权转让通知应产生诉讼时效中断之效果。本案李某将其持有对张某的欠据转让给王某,并电话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同意。那么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影响诉讼时效中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0928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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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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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以下规定:1、该债务根据其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以及依照法律的规定均可以进行转让;2、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3、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了一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权转让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转让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内容:债权转让应明确的几个问题1、时效中断与丧失时效的债权可否转让。因此,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转让应该构成时效中断。虽然已经完成了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尚有自愿履行债务的可能,且债务人履行之后不得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理由请求返还。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以诉讼时效丧失提出抗辩,受让人则可以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的转让特别是权利的转让,大都是有偿行为。债权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债权,并非当然无效,故也可以转让。但应注意,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或行使撤销权而使债权归于无效,受让人可以因此主张债权转让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应明确的几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26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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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的条件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在债务转让中,新债务人应当通知债权人有关债务转让的事实,并经债权人同意,通知义务在债权转让中,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有关债权转让的事实,债务转让的条件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二、双方协议与通知义务双方协议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让,都应当由双方协议达成,通知义务的履行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让,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履行通知义务。

    黄东洁律师
    2023.10.1058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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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内容: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1051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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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可否牟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转让可否牟利

    内容:债权转让可否牟利《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的转让不得牟利。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虽然债权转让通知的本意或目的在于指示债务人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债务,但也含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意义。因此,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转让应该构成时效中断。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以诉讼时效丧失提出抗辩,受让人则可以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那么债权转让可否牟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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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28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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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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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债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为合同当事人。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但是如果债权转让通知中同时有催收债务的内容,或债务人收转让通知后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就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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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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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内容: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会中断的。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五)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同时,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郭铭芝律师
    2022.04.1559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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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通知应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果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权转让通知应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果

    内容:2005年9月11日,李某将其持有对张某的欠据转让给王某,并电话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拒不向王某履行义务。2007年9月3日,王某将张某诉诸法院,张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诉讼时效应从2004年8月1日起算至2006年7月31日止,应判决驳回王某的起诉。笔者认为,合同债权转让通知应产生诉讼时效中断之效果。那么债权转让通知应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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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务转让,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内容:债务转让是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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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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