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什么时候给,能要回吗
导读:
在我们国家,每个地方的传统婚姻习俗不尽相同,所以什么时候下聘礼给彩礼,还是要看当地的风俗习惯的。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那么彩礼钱什么时候给,能要回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我们国家,每个地方的传统婚姻习俗不尽相同,所以什么时候下聘礼给彩礼,还是要看当地的风俗习惯的。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关于彩礼钱什么时候给,能要回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我们国家,每个地方的传统婚姻习俗不尽相同,所以什么时候下聘礼给彩礼,还是要看当地的风俗习惯的。订婚相对于提亲来说会更加正式一些,所以选择在定亲当天送彩礼是比较合适的日子。
彩礼钱可以要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人民法院查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的;等等。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