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导读: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成立建筑劳务公司,首先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然后办理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接着办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那么开办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成立建筑劳务公司,首先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然后办理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接着办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关于开办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工程的承包方没有施工资质的,如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方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是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