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有什么规定
导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有什么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
第二,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
第三,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第四,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第五,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一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 共同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单独继承。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