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证手续费
导读: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那么财产公证手续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关于财产公证手续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财产公证流程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需公证的文书;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1、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①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证、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五十万以下的收取0.3%,最低200元;
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的:1500+(标的额-50万)×0.25%元;
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12750+(标的额-500万)×0.2%元;
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的:22750+(标的额-1000万)×0.15%元;
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37750+(标的额-2000万)×0.1%元;
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67750+(标的额-5000万)×0.05%元;
一亿元以上的:92750+(标的额-1亿)×0.01%元;
②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二万元以下的:收取1%;
二万元至五万元的:200+(标的额-2万)×0.8%元;
五万元至十万元的:440+(标的额-5万)×0.6%元;
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740+(标的额-10万)×0.5%元;
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2740+(标的额-50万)×0.4%元;
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的:4740+(标的额-100万)×0.3%元;
二百万元至三百万元的:7740+(标的额-200万)×0.2%元;
三百万元至四百万元的:9740+(标的额-300万)×0.1%元;
四百万元以上的:1074+(标的额-400万)×0.05%元;
(2)、证明民事协议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300元。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8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400元。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300元。
(4)办理证据保全
①、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150元;
②、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700元;
③、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800元;(2)其他物证保全,300元;
④、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800元。
(5)制作票据拒绝证书,400元。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5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①、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500元;
②、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80元。
4、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5、赋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6、遗嘱公证及与遗嘱和遗产有关的公证服务
(1)证明遗嘱,200元,上门办证的加收100元;
(2)保管遗嘱,每件每年收费20元,按约定保管年限预收;
(3)证明清点遗产,每宗收费400元,遗产保管按实际费用计收;
(4)确认境外遗嘱效力,800元。
7、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证明公民个人财产的,400元;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的,2000元。
8、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中止
(1)证明公民个人的其他有关文件,1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20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有关文件,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400元;
(3)证明公民个人的其他有关法律事实或行为,150元;
(4)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有关法律事实或行为,300元;
(5)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计划生育协议、职工劳动保险合同等,20元。
9、现场监督
证明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项目),每场次200元,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元;证明营利性活动(项目),每场次500元,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元;
10、保管文书,办理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修改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每件每年收费20元,按约定保管年限预收;
(2)办理公证登记,按登记标的额0.05%收取,最低200元;代办与公证相关的登记,200元;
(3)代办认证,50元(认证费据实收取);
(4)代拟法律文书,为公民个人代拟的,100元,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拟的,200元,修改法律文书减半收取。
(5)解答公证常识、政策性咨询不收费,专题性法律咨询,每小时收费20元。
11、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1)以下服务由双方协商收费:担任常年公证咨询、代理相关的非诉讼事务、参与相关的经济谈判、调解相关的经济纠纷、受当事人的委托进行调查、受当事人的委托向公众或新闻媒体解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问题;
(2)调解相关的民事纠纷,200元;
(3)制作公证书副本,普通纸副本每份10元,专用水印纸副本每份20元;
(4)公证书翻译、校对执行文化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版权局1990年6月15日发布《书籍稿酬规定》规定,中文译成外文翻译费每千字10-30元;译本的校订费每千字4至10元),查询公证档案执行档案部门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1998]140号文件规定,调阅现行档案每卷次2元)。
12、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各地公证机构收费标准依靠当地物价局核准严格执行,多数是以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的,故而不能给你较为准确的数额,因此办理具体财产公证事项实际费用以公证处实际收费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