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受伤未尽责 妻子欲抢回监护权难支持

导读:
起诉人傅某诉称,2006年2月1日,其丈夫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周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周某的伤情已构成一级伤残。周某于2006年6月将张某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起诉人所诉事实经查证仅有部分属实。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其妻傅某不能完全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对其丈夫未有尽到监护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赵庄村村民委员会指定周某的父亲周某某为监护人。周某某自周某发生事故后一直照顾、服侍他,未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赵庄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身体恢复及财产的管理,依法应予以维持。那么夫受伤未尽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起诉人傅某诉称,2006年2月1日,其丈夫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周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周某的伤情已构成一级伤残。周某于2006年6月将张某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起诉人所诉事实经查证仅有部分属实。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其妻傅某不能完全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对其丈夫未有尽到监护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赵庄村村民委员会指定周某的父亲周某某为监护人。周某某自周某发生事故后一直照顾、服侍他,未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赵庄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身体恢复及财产的管理,依法应予以维持。关于夫受伤未尽责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起诉人傅某诉称,2006年2月1日,其丈夫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周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周某的伤情已构成一级伤残。周某于2006年6月将张某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已按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将赔偿款及相关费用交付至法院。当傅某到法院领取赔偿款时,得知周某的父亲已被赵庄村村民委员会指定为监护人。傅某认为自周某出事后一直由她出面奔波,且周某平时生活均由她照顾。傅某对被监护人周某已尽到监护义务,故请求法院撤销赵庄村民委员会指定周某某为周某监护人的指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起诉人所诉事实经查证仅有部分属实。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其妻傅某不能完全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对其丈夫未有尽到监护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赵庄村村民委员会指定周某的父亲周某某为监护人。周某某自周某发生事故后一直照顾、服侍他,未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赵庄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身体恢复及财产的管理,依法应予以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