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是从什么时候起算

导读:
计算施工工期有两种方法:(一)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例子: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历天数的和。(二)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那么工期是从什么时候起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计算施工工期有两种方法:(一)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例子: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历天数的和。(二)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关于工期是从什么时候起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计算施工工期有两种方法:
(一)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例子: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历天数的和。
(二)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二)如果是合同范围之外的工程,承包人需要保留发包人同意施工的凭证,然后结合其他签证据实结算;
(三)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在工程的关键线路上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及时收集并保管证据,包括使用照片、摄像等手段固定证据;
(四)前述几种情况实际上都已进行索赔程序,承包人有一项工作必不可少,即在建设单位或建立单位签署“不同意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后面声明,承包人不同意或有异议,并将日期和时间签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之后;
(五)承包人可以申请审价单位进行审价,也可以在竣工结算时提出追加,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解决。
(一)准备收集固定导致工期延误的事实证据,比如变更设计工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施工图纸没有到位、开工延迟、指令错误、拖延验收隐蔽工程等事实;
(二)这些事实与工期延误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拖延的事实必须在关键线路上;
(三)顺延的具体天数,承包人在办理工期签证时,特别注意应该特别记载工期顺延天数,否则一旦争议,承包人举证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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