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导读:
我国合同法没有对合同当事人死亡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规定,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很少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后该如何处理。有观点认为主体不复存在,因此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失去意义,合同应当终止,还有观点认为应当赋予对方当事人合同解除权,但这些观点不符合《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以及合同法第94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也容易导致合同履行中对于已经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一方显示公平。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那么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合同法没有对合同当事人死亡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规定,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很少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后该如何处理。有观点认为主体不复存在,因此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失去意义,合同应当终止,还有观点认为应当赋予对方当事人合同解除权,但这些观点不符合《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以及合同法第94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也容易导致合同履行中对于已经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一方显示公平。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关于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合同法没有对合同当事人死亡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规定,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很少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后该如何处理。而一旦既没有约定,也没有出现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形,往往容易引发争议。
有观点认为主体不复存在,因此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失去意义,合同应当终止,还有观点认为应当赋予对方当事人合同解除权,但这些观点不符合《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以及合同法第94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也容易导致合同履行中对于已经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一方显示公平。
因此,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依合同性质区别对待:
一是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合同终止;
二是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的信任。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这类合同依合同性质属于不可转让的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应该随着合同主体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如前所述,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或者当事人是特定的,但并非是固定不变的。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这种债的主体变更,并没有改变合同关系主体相对性的特点,因为第三人一旦取代原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或者加入合同关系中,都已经成为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因此合同关系的主体仍然是特定的。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法人等,合同的当事人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