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赔偿
导读:
旅客索赔行李损失的,系托运行李,应在旅客离船或行李交还或应当交还之日起15天内,提出行李赔偿要求书,逾期不能再要求赔偿。行李交还时,旅客已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了联合检查或检验的,无需提交行李赔偿要求书。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运费损失是不是应该支持,由具体的情况而定。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旅客索赔行李损失的,系托运行李,应在旅客离船或行李交还或应当交还之日起15天内,提出行李赔偿要求书,逾期不能再要求赔偿。行李交还时,旅客已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了联合检查或检验的,无需提交行李赔偿要求书。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运费损失是不是应该支持,由具体的情况而定。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索赔期间和诉讼时效。旅客索赔行李损失的,系托运行李,应在旅客离船或行李交还或应当交还之日起15天内,提出行李赔偿要求书,逾期不能再要求赔偿。但能指出曾提出赔偿要求书的除外。行李交还时,旅客已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了联合检查或检验的,无需提交行李赔偿要求书。
2、赔偿规则。行李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索赔人应当提交有关行李的物品、数量与单价的证明材料,但托运中违规夹带贵重物品的不予赔偿。旅客办理保价手续的,按保价约定价值赔偿,但超过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计算。
3、索赔方式。依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承运人接到行李赔偿要求后,30日内应予答复。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主管机关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或依法申请仲裁。
4、赔偿后有关事宜的处理。托运行李灭失的,还应向旅客返还全部运杂费。其后又找到的,赔偿人应通知索赔人领取,索赔人有优先选择权;同意领取的,应归还赔偿款和已退还费。
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发生运输合同纠纷了,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其中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然后是对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审查。
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但是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担举证责任;承运人对《合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其特征有: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运费损失是不是应该支持,由具体的情况而定。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