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认定

林艳英律师2021.12.25355人阅读
导读:

物业管理合同是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聘请并提供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议。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作为选聘方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作为受聘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以销售为主的物业,当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时,按规定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其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这种合同义务主要存在于出租经营与管理服务并重的物业管理合同中。那么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物业管理合同是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聘请并提供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议。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作为选聘方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作为受聘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以销售为主的物业,当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时,按规定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其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这种合同义务主要存在于出租经营与管理服务并重的物业管理合同中。关于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订立、合同终止等合同法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合同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物业的界定

“物业”一词源于香港和东南亚,其一般的含义是指已建成并投人使用的各类房屋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等。这里的各类房屋,既可以是供居住用的住宅区,也可以是工业厂房、写字楼、商业中心,甚至可以是运动场所。与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是指建筑物内外的各类设施、设备及公共市政设施、干道、绿地和庭院等。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受物业产权人的聘请,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对物业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服务的行为。它包括常规性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部分内容。

(二)物业管理合同的基本含义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物业管理合同是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聘请并提供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议。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作为选聘方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作为受聘方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产权归属和物业管理聘请的时间不同,物业管理的选聘方分为两种,即业主委员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销售为主的物业,当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时,按规定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其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作为物业管理合同的委托方:一是对建成后以销售为主的物业,在物业建成和出售前,其产权归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此期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作为选聘方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这种合同一般称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开发商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新建物业只是一种临时性安排,开发商实际上是代替未来的物业产权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新建物业进行管理;二是建成后并不出售或大部分不出售,而以出租经营为主的物业,其产权或大部分产权始终归属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是业主,当然可以作为选聘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三)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收入分配办法;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合同终止时物业资料的移交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是最主要的内容。实践中,业主选聘的内容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以管理服务为主的物业管理和出租经营与管理服务并重的物业管理。业主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和物业管理服务费。其中物业管理费用是指为了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所花费的费用,如维修费等;物业管理服务费则是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报酬,即合同对价。业主委员会是业主选举组成的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对业主大会负责。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为: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管理事务;必须亲自管理物业,非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不得将物业管理事务转给第三方完成;应当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要求报告物业管理事务的处理情况;向选聘人转交利益。这种合同义务主要存在于出租经营与管理服务并重的物业管理合同中。

二、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认定

对于物业管理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中尚未有规定,目前只能将其称为无名合同。对该合同的性质,多年来我们一直将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锁定在“委托”或“委托代理”上,认为物业管理合同性质是委托合同。但结合物业管理的实际,对照《合同法》就会发现委托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有本质差别的:

(一)《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但物业管理合同的管理服务并不是完全按照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指示处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是依据合同约定,遵循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独立自主地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

(二)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要式合同、格式合同,必须依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招标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并且一般要求要采用物业管理示范文本。

(三)委托合同中被委托人处理的事务单一、时间短,而且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则不同,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是系统的、专业化的服务。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时解除合同。

(四)物业管理收费方式一般是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由业主或住户按月交纳。而委托合同所规定的费用是将处理事务的费用与给委托人的报酬分别规定的,处理事务的费用可以预付,也可以由受托人垫付,而后由委托人偿还,对于报酬则采用完成委托事务后支付或无偿委托不支付报酬。

(五)委托合同一般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特别信任为前提条件建立的;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通过招标投标之后获得的。

(六)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一般皆为有偿合同。

从上述几个方面的本质差别可见,物业管理合同与《合同法》上对于“委托合同”法律规定相差甚远,有着明显的差别,显然无论是将物业管理合同定位在“委托合同”的范围上,还是将物业管理定位在“物业管理委托”的范围上,都是有悖和曲解《合同法》的委托合同的法律概念的。

我们认为,在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中,不仅有对全体业主的公共物业的管理,还涉及到对业主个体相关财产的保管,以及对共有物业设施的购买、更换,对物业管理用房的妥善利用等等。因而物管义务中所涉及的性质比较复杂,混同了保管、租赁、承揽、委托等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是以提供服务的形式进行的,因而该合同服务特征明显,认定为服务合同较为稳妥,而且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已将物业管理合同命名为物业服务合同。在对物业管理合同案件的审理中,认识到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复杂性非常有必要。只有明确认识到物业管理合同特殊性,并有针对性地对所涉及的部分合同性质做出认定,才能够正确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做出判断与衡量。

三、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确定标准

物业管理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下列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凡是不符合生效要件的合同,即使已经成立,也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而属于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的合同或者效力待定的合同。对于物业管理合同效力的审查,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page]

(一)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主体资格

对物业管理合同选聘方资格的审查,要重点把握的是业主委员会是否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是否依法办理登记。物业管理合同的选聘人应当是业主,但由于建筑物所有权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同一建筑物往往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业主,从而使每个业主无法分别行使其物业共用部分的管理权,为此产生了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由其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制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具有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批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等职权。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实行自治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授权,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由于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自治性机构,不是法人组织,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而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全体业主承担。从民法学原理而言,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未经合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等于未取得业主对外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授权,其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对受聘方的主体资格,要首先审查其是否具备物业管理资质。对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取得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物业管理的,则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否则其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无效。地方法规对物业管理资质审查制度未作明确规定的;只要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经工商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应认定其具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应审查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对此,应重点审查业主委员会是否超越其职责范围签订合同,业主委员会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条款是否经全体业主大会审查批准。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理人,它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而且对所有业主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业主委员会不得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条款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批准,否则其签订的合同对业主没有法律约束力。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过半数决定批准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全体业主都必须按合同履行。在表决时,持与决议相反意见的业主不得以合同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这些持与决议相反意见的业主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实际上又成为物业管理合同的受益人时,已经构成违约,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应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目前,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起步时间不长,相应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信息不对称,无论是在房地产、物业管理的专业知识、信息来源方面,还是在经济实力方面,业主都处于弱者地位,在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方面,应把重点放在合同条款是否侵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上。若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可不经业主同意单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于给予物业管理公司单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特权,这违反了合同法的平等、自愿和公平原则,与法律规定明显相悖,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若合同规定,第一业主可在任何情况下更改楼宇名称,有权在楼宇屋顶各平台、共用部分、公用设施、楼宇外墙展示、安装或附加任何招牌、广告牌或结构,等等。上述屋顶、外墙、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公共设施等各项权利,为全体业主所共有,而不得为第一业主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保留或特有。即使在建筑物没有售完的情况下,第一业主作为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一,与其他业主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及附属设施应与其他业主平等地享有和行使共有物权。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出现第一业主利用其优势地位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条款的,应认定该条款无效。此外,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中出现侵犯业主权益的不平等条款的,亦应确认无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纠纷浅谈夫妇婚前财产合同的性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离婚纠纷浅谈夫妇婚前财产合同的性质

    内容:为了婚后生活的便利,王某于2008年1月2日购买房屋一套登记于自己名下并支付首付款7万多元,同时与师某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一种意见认为,该套房屋应是王某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完全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王某将房屋的部分所有权无偿给予师某的行为是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婚前财产协议应当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婚前协议的主要内容符合《婚姻法》第19条第1、2款对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所以该婚前协议应当认定为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合意。那么离婚纠纷浅谈夫妇婚前财产合同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271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认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认定

    内容:物业管理合同是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聘请并提供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议。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作为选聘方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作为受聘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以销售为主的物业,当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时,按规定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其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这种合同义务主要存在于出租经营与管理服务并重的物业管理合同中。那么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535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你好,你可以起诉包工头、发包商,承包商以及相关责任人。
  • 债权转让合同效力要怎么认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权转让合同效力要怎么认定

    内容:债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1、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相关法律知识《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那么债权转让合同效力要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27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

    内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出借人在向借款人交付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的,属于侵害借款人合同利益的行为,不符合借款人借款的真实意思,也违背出借人交付借款的主要合同义务,使得偿还利息在时间上提前到借款交付之时,不论借款人是否同意,均应当认定无效。那么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37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内容:但是,依据我国有关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定,从事商业贷款业务的,只能是依法设立,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第一种观点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的效力需区别对待。故应当区别对待城市和农村的小微企业;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在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进行审查等,以此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此分别作出裁决。基于上述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对外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应归于无效。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72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赠与合同性质的认定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赠与合同性质的认定是怎样的

    内容: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李孟阳律师
    2022.03.2692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谭某与梁某虽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但当时谭某并未实际出资购买出让房屋,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协议梁某以谭某名义办理一切购房手续,直至房屋过户完成,这实际上是谭某同意将其购房资格予以转让。因此,梁某所享有的仅仅是优惠购房资格,仅是一种待遇,即获得优惠价格购买所建房屋的条件。谭某对其出卖房屋的权利尚停留在一种资格权利上,并不能立即、现实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却获得了对未来取得上述房屋所有权的合理期待,这种期待是一种在交易中现实存在的、有着独立经济价值的财产利益,梁某也为此向谭某支付了转让费,房屋转让协议书是梁某与谭某自愿签订,且上述交易行为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因此,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 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及效力如何认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及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及效力如何认定对于以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案件性质及效力的认定,司法实践中应当采用审慎的态度。《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及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760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内容:签订任何合同,都有许多事项需要注意,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也是一样需要注意不少问题,不同性质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不一样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之间发生的一项劳务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言简意赅,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前后不能出现矛盾。《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中的管理费标准的确定必须合理、合法,具有可执行和可操作性。那么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18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法典中没有收条可以认定合同履行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中没有收条可以认定合同履行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种类、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那么民法典中没有收条可以认定合同履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10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质押合同效力要怎样认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质押合同效力要怎样认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债权质押合同是指债权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质押给第三人从而签订的一种合同。那么债权质押合同效力要怎样认定应具备哪些条件!这个问题在《物权法》中得到解决,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中,对合同的公证并不能起到对质权的公示公信效力。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对于性质上不能以交付权利凭证而设定质权的财产权利,《担保法》规定了以登记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如股票、商标权、专利权出质以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债权质押合同效力要怎样认定应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9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间借贷中逾期未还“利息”的性质怎么认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民间借贷中逾期未还“利息”的性质怎么认定

    内容:借钱到期后,刘某并未还款。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还款付息,并支付逾期利息。合议庭在确定双方借款的约定利率及逾期利率是否超过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产生分歧。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对逾期未还“利息”性质认定上,即该部分“利息”是属于合同之“利”还是违约之“债”的问题。同样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未约定利息时,出借人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这充分说明了在有期限的民间借贷中,期限内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而支付利息损失就是法律对不诚信行为的惩罚。那么民间借贷中逾期未还“利息”的性质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12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抵押合同的效力及其性质的认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抵押合同的效力及其性质的认定

    内容:两行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对两份抵押合同的效力及其性质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两个合同均是无效合同。两者均违反了上述原则,因此两合同均应是无效合同第二种意见:第一个合同即工行所签的合同是有效,第二个合同即建行所签的合同是无效的。该意见认为,因为该宗土地先抵押给工行,楼房应该是随着土走,工行的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抵押合同的效力及其性质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126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性质认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性质认定

    内容:2007年2月,张某与刘某再次签订一合同,约定刘某给付张某人民币5000元,张某不得到刘某店铺干扰其正常经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刘某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第二种观点认为,刘某与张某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因此刘某没有义务给付张某5000元。刘某与张某签订合同显然是受到了张某的胁迫,但是并非所有受胁迫的合同都是可撤销合同。综上,刘某与张某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么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性质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846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合伙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合伙纠纷的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合伙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合伙纠纷的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

    内容:当涉及到合伙合同的履行地时,确定合适的地点对于合同的顺利履行至关重要,律总管将从律师的角度为大家分析合伙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问题,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2. 总结:确定合适的合伙合同履行地对于合同的顺利履行至关重要,三、确定合伙合同履行地的因素1. 合同性质和目的: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判断履行地是否与合同的履行相关,四、合伙纠纷的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确定合伙纠纷的合同履行地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合同条款:首先,需要审查合伙协议或其他相关合同的条款。

    于海明律师
    2023.12.2552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合同性质的认定找哪个部门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性质的认定找哪个部门

    内容:合同性质主要指具有人身性质的诸如继承、身份权、人格权、肖像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当事人约定指当事人就债权转让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债务人如果知道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就不订立合同。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合同性质的认定找哪个部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353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林艳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8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