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施工合同之质量纠纷案 工程质量纠纷案例

郭铭芝律师2021.12.271139人阅读
导读: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诉人第五经理部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南民三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为,原告不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的资质,其与第一被告签订的《土方供应合同》违反了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那么施工合同之质量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诉人第五经理部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南民三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为,原告不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的资质,其与第一被告签订的《土方供应合同》违反了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关于施工合同之质量纠纷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第五经理部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3)南民三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2年1月开始原告承揽了第一被告位于南海区三山港林岳村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冬瓜窿特大桥施工便道部分土石方工程。2002年 3月5日原告石礼勤与被告第五经理部签订了《土方供应合同》,约定土方的单价为15元每平方米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从2002年1月至2003 年1月原告为被告第五经理部供应土石方,工程总价款为562090.65元,被告第五经理部已付519000元,尚欠工程款43090.65元。另被告第五经理部在2002年7月至2003年1月使用原告的钩机,使用费为40775元,扣减第一被告为原告提供的柴油价款为4704元,第一被告应实际支付原告钩机使用费36071元。

原审查明,原告不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的资质。被告第五经理部是隶属于被告xx公司,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部门。

原审判决认为,原告不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的资质,其与第一被告签订的《土方供应合同》违反了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鉴于原告为被告实际完成了约定的土石方工程,被告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总价款562090.65元及机械使用费40775元,扣减第一被告已支付的工程款519000元以及第一被告提供的柴油费用为4074元,被告应支付工程款及钩机使用费79161.65元。故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土石方工程款43090.65元及钩机使用费36071 元,合共79161.65元,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利息,因合同无效,故该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第一被告对原告出示的土石方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的辩解,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第一被告是第二被告属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部门,故第二被告应对第一被告所欠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判决:一、原告与被告浙江省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珠西线高速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于2002年3月5日签订的《土方供应合同》无效。二、被告浙江省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珠西线高速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被告浙江省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土石方工程款43090.65元及钩机使用费36071元,合共 79161.65元予原告石礼勤。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885元,财产保全费870元,合共375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应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径付予原告,本院不另收退。

宣判后,上诉人第五经理部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诉人同意一审判决中关于合同无效、支付钩机使用费及不支付利息的判决。但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对支付被上诉人工程款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足。上诉人于2003年3月对冬瓜窿北岸临时工程土方量进行了重新测量,实际工程土方量仅为7278.03平方米,证明其与被上诉人提供的上述工程土方量(12333.51平方米)相差约5055.48平方米,而且有证人李其贵的证言一份,证明被上诉人与上诉人测量人员、审核员关系密切,以上证据相互映衬、足以证明被上诉人提供的土方量不实。原审时,上诉人提出了鉴定申请,但原审法院未作裁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望二审法院变更原审判决,作出公正裁决。

被上诉人石礼勤答辩认为,上诉人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不成立,土石方在2000年9月份已完成,后上诉人在该工地继续施工,鉴定的对象和环境已发生变化。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二审期间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经审查,本院对原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审法院确认被上诉人工程款依据的冬瓜窿北岸临时工程土石方量汇总表是由上诉人第五经理部出具的,且有其工作人员签名确认,上诉人提交的证人李其贵的证言不能证明被上诉人与上诉人测量人员、审核员串通,徇私舞弊,不能推翻冬瓜窿北岸临时工程土石方量汇总表的真实性,故原审法院采信被上诉人提交的冬瓜窿北岸临时工程土石方量汇总表,而未采纳上诉人的鉴定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885元,由上诉人第五经理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承包方以质量问题起诉施工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实际施工人”如何认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承包方以质量问题起诉施工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实际施工人”如何认定)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实际施工人1、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和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应特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实际承包人,5、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

    刘晓红律师
    2023.12.287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施工合同之质量纠纷案 工程质量纠纷案例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施工合同之质量纠纷案 工程质量纠纷案例

    内容: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诉人第五经理部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南民三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为,原告不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的资质,其与第一被告签订的《土方供应合同》违反了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那么施工合同之质量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7113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施工合同经典纠纷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施工合同经典纠纷

    内容:[审理]法院认为,xx公司与yy公司于2007年1月8日签订的《施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有效。鉴于所施工的酿造车间经两次检测TVOC均严重超标,yy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yy公司认为,本案是污染环境的民事赔偿案件,不是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本案双方共签订了三份协议:《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欠条》和《协议书》。如果欠条没有后半部分,可以说本案的施工合同已经转化为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施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所以,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质量问题存在约定。那么施工合同经典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754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问题解释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问题解释

    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问题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943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的简单介绍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的简单介绍

    内容: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王学瑞律师
    2023.02.2827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942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内容:为了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是由于有些法律规定还比较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对某些法律问题在具体适用上认识不统一,如无效合同处理原则,合同解除条件,质量不合格工程、未完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等,不解决这些法律适用问题,不仅影响到人民法院司法的公正性、统一性和审判的效率,而且也不利于尽快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那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765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反诉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反诉吗

    内容:如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直接将工程质量违约金或赔偿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减的,发包人提出扣减请求的,因双方已有了明确的约定,故该请求可以应视为抗辩,发包人也无需提起反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比较复杂。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反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957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内容:它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平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积极作用。被告焦某自认是被告王某所雇佣在诉争工地的现场管理员。2001年11月3日被告司某代表被告王某,以甲方A街厂区筹备组的名义,与作为乙方的原告签订了在上述租赁土地内为被告建筑厂房和办公楼的天津市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制式合同书。那么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563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内容:案例2007年3月20日,江苏海安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裁定,驳回被告花某某对案件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法院审理海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花某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其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那么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979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程质量纠纷要怎么收集证据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工程质量纠纷要怎么收集证据

    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法院对证据审查的方法是什么法律分析:1、审查证言应当考虑涉及建筑缺陷的有关事实,并且考虑缺陷的调查人和评估人的可信程度,法律分析:在建筑施工纠纷中,将有关书证、物证收集完整,如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承包方的投标书、承包方、发包方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量签证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变更的联系单、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程预决算书等,建筑工程质量纠纷该怎么处理法律分析: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李维律师
    2024.03.0442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内容:2. 监理方责任:监理方应履行监督职责,对施工方进行监督检查,如监理方未履行职责导致工程问题,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一、纠纷起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的起因有很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 施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质量要求,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发现施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监理方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工程问题的发生,四、案例解析:下面是一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的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注意事项:某市X工程公司与Y监理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了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等内容。

    段建国律师
    2023.11.0286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法律问题解释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法律问题解释

    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法律问题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954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921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适用情况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适用情况

    内容: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该解释共二十八条,针对合同效力、工程质量缺陷、垫资、工程价款结算、黑白合同、农民工工资等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和疑难司法问题进行了明确。那么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适用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2721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郭铭芝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7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