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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怎么办

翁玉素律师2021.12.27389人阅读
导读:

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关于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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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

    内容: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经历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草拟业主委员会章程、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准备、公示、选举、选举结果备案等一系列过程。那么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3049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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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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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内容: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041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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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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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备案的材料包括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内容:”小区居民为了更好的保障小区内日常的规范和管理,在业主大会的成立前提下,往往需要由热心的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网上帮办咨询了西青区房管局,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了成立的相关条件和程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3038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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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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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物业维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聚焦物业维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内容: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一种是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到小区办备案。通读《物业管理条例》、理解条例内容是召集启动业主大会的前提。那么聚焦物业维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3061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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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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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小区内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2年、业主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3年。要准备的材料有: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情况;决定的重大事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管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管理

    内容: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管理,业主委员会应该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下列档案资料应当编号造册,并指定专人管理:推荐阅读: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物业管理条例如何避免物业纠纷 各类会议记录、纪要;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书面材料;各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备案的材料;业主清册及联系方式;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件;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建议书;维修资金收支情况清册;其他有关材料。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046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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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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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超收的物业费以及承担维修等义务的主体是业主,而不是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提起诉讼的民事权利,即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
  • 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

    内容: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的名誉权,于是向法院起诉。而业主委员会并不属于法人组织,不享有名誉权,于是裁定驳回起诉。尽管业主委员会需到当地行政部门备案,但仍不属于法人,而应属于“其他组织”,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特约律师表示,名誉权受到侵害主要体现为对个人或法人的社会评价的降低,作为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而侵害名誉权严重者,则可能触及诽谤罪等罪名。那么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030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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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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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内容:一、物业项目项目基本情况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证明材料;二、成立筹备组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人员产生的方案公告、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产权属国有的应当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材料);2、筹备组人员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加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3、物业项目的物业构成明细(可参照《业主大会成立动作指南》表1制作,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公章(骑缝章),筹备组成员签字,物业公那么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058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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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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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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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怎么办

    内容: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738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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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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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不是从事经营的单位,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要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

    内容: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业主担任。业主大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那么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3050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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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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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1)召集业主大会;(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内容:业主委员会是本建筑物或者建筑区划内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管理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于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其成立应由业主自行筹备,自主组建。河南省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占物业小区的10%左右。而业主大会的成立关系着业主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筑区划内的安定团结,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对此,本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那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3011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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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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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和登记?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和登记?

    内容: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重新备案。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前,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那么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和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017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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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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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把手教你成立业主委员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手把手教你成立业主委员会

    内容:要合法地组织起本来是一盘散沙的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维护业主权益的业主委员会,下面的步骤必不可少。*相关法律法规 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最重要的是依法办事。*第一、成立筹备小组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第九、报政府备案 广州市规定: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应该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送物业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局备案。那么手把手教你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3014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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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内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那么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3026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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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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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及法律地位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及法律地位

    内容: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广大业主的权益。既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广大业主的权益,是业主大会常设的执行机构,那么业主委员会就应该是一个长期的、稳定的组织,一个松散、虚设的业主委员会不可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最好到民政部门社团法人机构办理登记,以进一步确定其性质与法律地位。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及法律地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3021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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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八个步骤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八个步骤

    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八个步骤了解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规定后,就要按规定进行具体操作了。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付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八个步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3043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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