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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30586人阅读
导读:

一、物业项目项目基本情况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证明材料;二、成立筹备组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人员产生的方案公告、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产权属国有的应当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材料);2、筹备组人员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加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3、物业项目的物业构成明细(可参照《业主大会成立动作指南》表1制作,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公章(骑缝章),筹备组成员签字,物业公那么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物业项目项目基本情况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证明材料;二、成立筹备组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人员产生的方案公告、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产权属国有的应当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材料);2、筹备组人员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加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3、物业项目的物业构成明细(可参照《业主大会成立动作指南》表1制作,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公章(骑缝章),筹备组成员签字,物业公关于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物业项目项目基本情况

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成立筹备组

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人员产生的方案公告、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产权属国有的应当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材料);

2、筹备组人员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加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3、物业项目的物业构成明细(可参照《业主大会成立动作指南》表1制作,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公章(骑缝章),筹备组成员签字,物业公司盖章);

4、物业区域的规划总平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验收材料;

5、筹备组工作计划书或议事日程表、筹备组每次会议记录(包括筹备组工作职责、人员分工情况、《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等会议记录);

6、业主代表产生办法公告、业主代表人员名单公告(主业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按单元、按楼层或其它方法推选出业主代表);

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告及《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公告;

8、业主身份确认(业主花名册)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确定公告(公告应具备:业主名称、拥有物业地址、产权面积或合同面积、投票权数等要素);

9、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及候选委员条件公告;

10、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后发布公告);

11、选票样式(应当具备:楼栋单元门号、建筑面积、投票权数、表决事项、填表时间、业主签名、表决符号和表决相关备注、提示等要素)和选票发放、选票回收、选票验票、选票唱票、选票统计的办法公告;

1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形式(公告要明确业主大会采用的是集中讨论的形式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和内容等公告;

上述全部资料应当由全体筹备组成员必须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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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可以增加赔偿了,收集相关的证据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内容:业主委员会是本建筑物或者建筑区划内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管理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于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其成立应由业主自行筹备,自主组建。河南省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占物业小区的10%左右。而业主大会的成立关系着业主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筑区划内的安定团结,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对此,本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那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3011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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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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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备案的材料包括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手把手教你成立业主委员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手把手教你成立业主委员会

    内容:要合法地组织起本来是一盘散沙的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维护业主权益的业主委员会,下面的步骤必不可少。*相关法律法规 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最重要的是依法办事。*第一、成立筹备小组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第九、报政府备案 广州市规定: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应该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送物业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局备案。那么手把手教你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3014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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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遵循什么议事规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遵循什么议事规则

    内容: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那么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遵循什么议事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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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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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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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内容: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担任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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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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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1)召集业主大会;(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内容:”小区居民为了更好的保障小区内日常的规范和管理,在业主大会的成立前提下,往往需要由热心的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网上帮办咨询了西青区房管局,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了成立的相关条件和程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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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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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有: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余各分包合同另有要求,目前试点地区已取消施工合同备案。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三、精简审批环节,(八)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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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内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那么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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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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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内容:解聘备案规定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第八十四条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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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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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小区内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2年、业主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3年。要准备的材料有: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情况;决定的重大事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怎么办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怎么办

    内容: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业主委员会备案不批复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738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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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超收的物业费以及承担维修等义务的主体是业主,而不是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提起诉讼的民事权利,即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
  • 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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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

    内容: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的名誉权,于是向法院起诉。而业主委员会并不属于法人组织,不享有名誉权,于是裁定驳回起诉。尽管业主委员会需到当地行政部门备案,但仍不属于法人,而应属于“其他组织”,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特约律师表示,名誉权受到侵害主要体现为对个人或法人的社会评价的降低,作为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而侵害名誉权严重者,则可能触及诽谤罪等罪名。那么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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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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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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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内容:一、物业项目项目基本情况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证明材料;二、成立筹备组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人员产生的方案公告、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产权属国有的应当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材料);2、筹备组人员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加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3、物业项目的物业构成明细(可参照《业主大会成立动作指南》表1制作,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公章(骑缝章),筹备组成员签字,物业公那么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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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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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内容:(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七)业主委员会章程。那么最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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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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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管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管理

    内容: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管理,业主委员会应该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下列档案资料应当编号造册,并指定专人管理:推荐阅读: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物业管理条例如何避免物业纠纷 各类会议记录、纪要;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书面材料;各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备案的材料;业主清册及联系方式;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件;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建议书;维修资金收支情况清册;其他有关材料。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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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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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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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

    内容: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经历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草拟业主委员会章程、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准备、公示、选举、选举结果备案等一系列过程。那么什么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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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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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物业维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聚焦物业维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内容: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一种是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到小区办备案。通读《物业管理条例》、理解条例内容是召集启动业主大会的前提。那么聚焦物业维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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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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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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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①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②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③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④有犯罪行为的;⑤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⑥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⑦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那么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099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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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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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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