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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冯清琴律师2021.12.30260人阅读
导读: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那么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关于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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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小区内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2年、业主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3年。要准备的材料有: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情况;决定的重大事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

    内容: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的名誉权,于是向法院起诉。而业主委员会并不属于法人组织,不享有名誉权,于是裁定驳回起诉。尽管业主委员会需到当地行政部门备案,但仍不属于法人,而应属于“其他组织”,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特约律师表示,名誉权受到侵害主要体现为对个人或法人的社会评价的降低,作为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而侵害名誉权严重者,则可能触及诽谤罪等罪名。那么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3030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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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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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由物业负责清理,因为沙发属于大件生活垃圾,是在物管清理的范围内。但是有不少小区物管处理这种大件生活垃圾,是会要求业主支付一笔清运费的。这种旧沙发还可以由环卫负责清理,但是业主需要自行将其运送到固定的堆放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 现阶段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现阶段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憾

    内容:但现实中的物业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本文仅指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几点建议。有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是独立的社团法人。也有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属于亨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的非法人组织。甚至,还出现了业主委员会委员借口缺乏办公经费而拒绝履行其职责的情况。此外,《条例》没有规定业主委员会超越大会授权范围所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其对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现阶段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3035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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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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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内容: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业主委员会有以下这些权利()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那么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54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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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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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内容: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担任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3032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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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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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憾及完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憾及完善

    内容:但现实中的物业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本文仅指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几点建议。有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是独立的社团法人。也有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属于亨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的非法人组织。甚至,还出现了业主委员会委员借口缺乏办公经费而拒绝履行其职责的情况。此外,《条例》没有规定业主委员会超越大会授权范围所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其对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憾及完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0100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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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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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如何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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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如何

    内容: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的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有关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虽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可是业主委员会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诉讼或应诉,在民事诉讼中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它组织”一类。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3021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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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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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1)召集业主大会;(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业主委员会能否代替业主维权?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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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业主委员会能否代替业主维权?

    内容:2005年1月26 日,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授权易鑫花园业委会就开发商未按约定向全体业主移交“公用停车库”等设施事项起诉。综上,易鑫花园业委会认为,二被告将本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用停车库”改建为私家车库予以发售,属于擅自处分属于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财产,既构成违约又侵犯了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财产所有权。据此,易鑫花园业委会有权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易鑫花园业委会现依法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易鑫花园业委会赔偿损失609050元。那么业主委员会能否代替业主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033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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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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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为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内容:) 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北京,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如果他们不指导,则属于区、县小区办不作为,并不影响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那么为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060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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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超收的物业费以及承担维修等义务的主体是业主,而不是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提起诉讼的民事权利,即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
  •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内容:《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龙珊律师
    2022.03.2427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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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内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那么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3026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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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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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备案的材料包括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①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②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③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④有犯罪行为的;⑤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⑥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⑦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那么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3099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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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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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为开发商原始取得,业主为继受取得。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在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该开发商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要进行分割到户,业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如何?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如何?

    内容: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的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有关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虽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可是业主委员会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诉讼或应诉,在民事诉讼中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它组织”一类。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052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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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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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一切物业管理权利属于业主大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一切物业管理权利属于业主大会

    内容:国务院日前签署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去年10月开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的《物业管理条例》日前由国务院签署颁布,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强化了业主大会的作用,解决了一直争论不休的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主体资格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有关“业主及业主大会”中明确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那么一切物业管理权利属于业主大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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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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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遵循什么议事规则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遵循什么议事规则

    内容: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那么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遵循什么议事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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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29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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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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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还有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欠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还有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吗

    内容: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无关。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是房屋产权人应尽的义务,业主欠费既影响物业管理企业正常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欠费业主不宜作为全体产权人的代表,但这并不是等于是剥夺了欠费业主的被选举权。那么欠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还有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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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23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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