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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固安征地补偿是多少

吴梦云律师2021.12.29860人阅读
导读: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那么根据规定固安征地补偿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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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4、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9.47%确定。5、退耕还林土地的补偿费:先按旱土年产值的16倍计算。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补偿政策,按新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 村小组的山征地补偿法规定是怎样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村小组的山征地补偿法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那么村小组的山征地补偿法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910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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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德镇市征收土地规定的补偿标准是:由政府部门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原用途等因素进行制定。不同的地区有相应的不同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程度的不一样,补偿标准规定也不一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海南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海南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内容: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征地实施前1个月将预计需要的征地补偿款足额存入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设的征地补偿费专户,专项用于征地补偿。拖欠征地补偿费的市、县、自治县,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暂缓下达该市、县、自治县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并暂停受理该市、县、自治县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申请。第九条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依本办法规定应当取得征地补偿费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那么海南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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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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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甘肃省最低征地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甘肃省最低征地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内容:(一)征地补偿标准数额: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那么甘肃省最低征地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990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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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均为征地转户在册居民,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照顾增加一人按建筑面积30㎡进行补偿安置。国家和省、市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中,均无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户给予优惠政策照顾规定。独生子女证拆迁补偿在征地拆迁中。《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 第五十条 夫妻双方均为征地转户在册居民,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照顾增加一人按建筑面积30㎡进行补偿安置。
  • 江西省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何规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江西省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何规定?

    内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土地:旭日街办、罗桥街办、兴园街办、枫岭头镇、石狮乡。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7296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296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988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053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459元/亩。那么江西省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920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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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社会的发展,因新建设公共设施等公共利益实现的需要,在保障耕地红线不突破的情况下,全国各地都在征收或变相征收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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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下面是河北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劳动合同纠纷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重新公布,各地按新标准实施征地补偿。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统一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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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8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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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的规定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那么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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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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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土地的补偿一般依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我国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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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我国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第二百五十七条承揽人的通知义务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那么我国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935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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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场扩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机场扩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农用地每亩地44000元。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配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那么机场扩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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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23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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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河源规划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城管、工商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权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物的毁损灭失与保管人责任(四)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一)、(二)、(三)项的规定办理。征用、划拨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那么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99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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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规定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规定是什么?

    内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那么征地补偿款的发放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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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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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的补偿一般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临时居住条件,当地政府关于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的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三方面进行确定标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烟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烟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烟台市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在标准体系的设计上进行了科学设计和创新,建立了“金字塔”模式。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该工作人员介绍,标准确定后,市国土局还先后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为确保标准调整公开公正,市国土局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召开烟台市首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烟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927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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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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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划拨土地,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因而具有土地取得成本。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山东征地补偿2022规定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山东征地补偿2022规定是什么?

    内容:山东省征地补偿为: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山东省就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结合山东省目前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情况,为保证价格的前后衔接,确定本轮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保持总体稳定,略有上调。具体区域的上调比例,由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测算确定。那么山东征地补偿2022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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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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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规定固安征地补偿是多少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根据规定固安征地补偿是多少

    内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那么根据规定固安征地补偿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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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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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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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内容: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第一百零六条混同的效力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那么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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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106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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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什么规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什么规定

    内容: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那么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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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6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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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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