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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冯清琴律师2021.12.29759人阅读
导读:

土地使用费通常由土地所有者国家征收并作为财政资金统一按规定使用;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那么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土地使用税不是文件中“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支出,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土地使用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细则或办法。

土地使用费是国家有偿让渡土地使用权而收取的,其支出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准资本性支出;土地使用税是企业在土地使用权保有环节,为使用而支付的税收成本,其支出形成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属于费用化支出。

土地使用费是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环节一次支付,使用期限内不再交纳;土地使用税是取得使用权之后,使用期限内按年计算、一年内可以分期缴纳。

土地使用费通常由土地所有者国家征收并作为财政资金统一按规定使用;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土地使用费通常由土地所有者国家征收并作为财政资金统一按规定使用;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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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式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征收: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1.2元至24元;小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年税额0.6元至12元。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 购买的二手房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购买的二手房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内容:购买二手房一般需要缴纳一定的房屋土地使用费,但是这里的房屋土地使用费不同于土地使用税,也就说,如果买方在购买房屋时交纳了土地使用费,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依然需要向当地的税务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购买的二手房要交土地使用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564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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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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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计算土地使用税_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计算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怎么计算土地使用税_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计算的

    内容:土地使用税怎样计算土地使用税怎样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王学瑞律师
    2022.05.07470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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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征收土地与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区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国家征收土地与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区别

    内容:很显然,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按照依法行政关于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征收土地的行政管理职权和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职权不能混淆;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法律程序和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在具体操作中不能串用。那么国家征收土地与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238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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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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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土地使用面积×相应土地等级税额 ;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或“土地划拨通知单”等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超出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对土地管理部门尚不能确认面积的应税土地,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核实计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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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内容: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抵押物不一样。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指在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将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那么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649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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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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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征房产税的范围仅指的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自用的房产,不包括民办企业。《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程序的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程序的区别

    内容: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那么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程序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264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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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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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 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房屋拆迁程序与土地征收的区别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房屋拆迁程序与土地征收的区别

    内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很显然,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按照依法行政关于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征收土地的行政管理职权和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职权不能混淆;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法律程序和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在具体操作中不能串用。那么房屋拆迁程序与土地征收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247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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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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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的,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以住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来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 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什么区别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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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什么区别

    内容:土地征用和租用的最主要区别:征用具有行政强制性,而租用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那么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989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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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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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在于证明主体。集体土地使用证是用来登记土地使用权信息,而房产证是用来登记房屋信息。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两者都是买房时需要办理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内容: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方。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那么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17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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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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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季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式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办税服务厅接受资料信息进行核对;受理申报后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申报表盖章。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 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内容:土地使用费通常由土地所有者国家征收并作为财政资金统一按规定使用;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那么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975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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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缴土地使用税的后果是:由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出租房也需交纳土地使用税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出租房也需交纳土地使用税

    内容:■房东出租房税负增三成多对于普通居民来说,如果你的房屋是用来自住的,哪怕是空置的,也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一旦用来出租,就要缴税了。此前,对以市场价出租的个人用房,其营业税及其附加按租金3.3%征收,房产税按4%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相关费用按10%征收。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共需缴纳4010元,土地使用税为1440元,税负增加36%左右。中原地产有关人士认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尤其对一些黄金地段的小户型。那么出租房也需交纳土地使用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652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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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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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权利性质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2、权利内容的不同: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3、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4、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内容:《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给予补偿的活动。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那么: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2102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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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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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而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内容: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内。

    李维律师
    2022.03.2498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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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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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 按揭抵押和土地抵押区别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按揭抵押和土地抵押区别有哪些

    内容:按揭中,按揭受益人经过所有权转让成为所有权人,享有担保物的所有权,按揭人则只有对担保物的他项物权;抵押过程中并未发生所有权转移,抵押人仍保留了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权人是非所有权人只享有抵押权,即对抵押物的支配权。是以按揭受益人和按揭人的法律地位、权利方向和抵押权人、抵押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权利方向基本相反。那么按揭抵押和土地抵押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17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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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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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税交多少钱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税交多少钱

    内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那么买二手房土地使用税交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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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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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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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

    内容:房地产费是指依据法律和法规,由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房地产法开企业、房地产交易各方和房地产产权人等收取的各种管理费、服务费、补偿费等。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土地使用费、房地产行政性收费和房地产事业性收费。房地产税和费均表现为交纳一定的金钱,但两者性质不同。收取房地产税,只能是政府代表国家征收,而房地产费,可以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收取。而收取房地产费,应当是政府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的成本,补充的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开支。那么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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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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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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