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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划拨土地是什么意思

孔孟廷律师2021.12.29349人阅读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国家划拨土地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出让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1、性质不同

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

土地划拨: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土地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权利义务不同

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4、期限不同

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

5、房屋类型不同

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划拨的土地原则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因为划拨的土地往往是无偿的,而且土地的用途一般是为了满足教育、医疗、福利等公益性目的。但也不是说划拨的土地一定没有转让的可能,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由此也大大的提高了划拨土地的利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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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

    内容: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费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10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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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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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

    内容: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那么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33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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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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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划拨土地出让金的方法是: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计算;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40%的标准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40%计算;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计算。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官方范本)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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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官方范本)

    内容:GF-92-100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官方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577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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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设定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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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设定是什么

    内容: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那么划拨土地使用年限设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952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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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

    内容: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姚平律师
    2022.03.24109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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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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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市区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郊区土地(部分规定国家所有)依法属于集体所有;单位与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所有权。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年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年

    内容:通过了解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补偿范围及正当程序等知识,被征地农民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征地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土地征收补偿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征收的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陈宗琼律师
    2023.10.1865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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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划拨土地进行抵押办理贷款。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取得相关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并取得相关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划拨土地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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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划拨土地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内容: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那么划拨土地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3.0261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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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 土地分类及其意义_土地利用分类是什么意思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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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土地分类及其意义_土地利用分类是什么意思

    内容: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对全国的土地所作的一个分类它对应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般分为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类型。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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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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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继承需交出让金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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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划拨土地继承需交出让金吗

    内容:划拨土地继承需交出让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划拨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继承的,继承人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一般而言,属国家投资或其他投资者投资建设,用于非经营或非营利性目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各项建设用地,即属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它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用地的总称,具体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用地。那么划拨土地继承需交出让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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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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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房产证的,可以交易划拨土地的房屋。但是,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或者转让时,当事人需要将有关材料带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 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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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

    内容: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是有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那么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70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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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流转的国家政策是:土地流转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期间收益归承包方所有。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 国家划拨土地是什么意思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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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国家划拨土地是什么意思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国家划拨土地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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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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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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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内容:在制定和执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和规范的原则,为维护农民和其他土地使用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由国家确定的,用于补偿农民或其他土地使用者因为土地征收而导致的利益损失,其次,补偿报酬款是指因为土地被征收而导致农民或其他土地使用者失去了收益,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费用、补偿报酬款和搬迁安置费用,征地对于农民和其他土地使用者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变故,因此,合理的补偿标准和规范的征收程序对农民和其他土地使用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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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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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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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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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1、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那么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104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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