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闲房屋如何交纳物业费?
导读:
年底回国后,接到物业公司发出的交费通知书。王先生不能理解,认为自己并未实际入住该房,不应当交纳物业费,后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日前,住在市区某小区的一位先生来电反映,他们小区内还有几幢楼没有造好,道路、绿化等设施还没到位,但物业公司却已开始收管理费,双方经常为此发生争执。那么空闲房屋如何交纳物业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年底回国后,接到物业公司发出的交费通知书。王先生不能理解,认为自己并未实际入住该房,不应当交纳物业费,后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日前,住在市区某小区的一位先生来电反映,他们小区内还有几幢楼没有造好,道路、绿化等设施还没到位,但物业公司却已开始收管理费,双方经常为此发生争执。关于空闲房屋如何交纳物业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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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王先生于2007年在市北区某小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套,未入住即赴国外留学。年底回国后,接到物业公司发出的交费通知书。王先生不能理解,认为自己并未实际入住该房,不应当交纳物业费,后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而物业公司则认为王先生虽未实际入住,但已办入住手续,应该承担该费用。
解惑:
王先生与物业公司的纠纷涉及到未入住房屋该不该交纳物业费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王先生虽然未实际入住,但是物业公司只要依约履行了服务义务,业主就应当交纳相关物业费用。
相关咨询:
“我买房后一直没有住进去,物业却让我交物业管理费,总觉得不太合理。”日前,住在市区某小区的一位先生来电反映,他们小区内还有几幢楼没有造好,道路、绿化等设施还没到位,但物业公司却已开始收管理费,双方经常为此发生争执。
对此,物业公司的说法是,物业费中的绝大部分是用于维护小区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即使业主没有入住,物业公司对园区卫生、楼盘设施以及自然环境的维护并没有因此减少,等业主搬到小区之后就能享受到这些,其实等于已接受了物业的服务。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这问题很多购房者会遇到,从大的原则上来说,没有接受服务不交物业费这无可厚非,但是考虑到物业公司如果没有一定的物业费,物业服务则将无法进行,最终损害的还是业主的利益,所以即使不入住,物业管理费也是应该交纳的。按本月起正式实施的《太仓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而关于业主反映小区道路、绿化并没有到位的问题,就需要双方静下心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