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居住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吗?
导读: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自房产交付给业主,业主就开始需要支付物业费等各项费用,业主无论是否居住、是否装修,只要你接收的房屋,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目前,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的权利,就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那么房屋未居住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自房产交付给业主,业主就开始需要支付物业费等各项费用,业主无论是否居住、是否装修,只要你接收的房屋,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目前,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的权利,就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关于房屋未居住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自房产交付给业主,业主就开始需要支付物业费等各项费用,业主无论是否居住、是否装修,只要你接收的房屋,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目前,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在实际情况下,物业合同不大可能与每一个单个业主签订,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对单个业主有效。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的权利,就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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