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条件

导读: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有的合同变更还需履行批准、登记手续。合同当事人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后,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那么合同变更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有的合同变更还需履行批准、登记手续。合同当事人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后,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于合同变更的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1)变更合同必须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合同,否则就构成违约。
(2)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都构成合同内容的变更。合间中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的变更都属于合同变更。
(3)有的合同变更还需履行批准、登记手续。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经营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4)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仍按原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后,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
(5)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