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有哪些

导读:
(三)进行房产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协议,房产赠与人将原房屋产权证交付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为产权已经交付,赠与成立。那么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三)进行房产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协议,房产赠与人将原房屋产权证交付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为产权已经交付,赠与成立。关于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进行房产赠与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房产赠与书。
(二)进行房产赠与需要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三)进行房产赠与需要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四)进行房产赠与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由接受房产赠与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房产赠与书及公证书;
5、遗赠证明及房产赠与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
6、契税收据。
(五)进行房产赠与需要房产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协议,房产赠与人将原房屋产权证交付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为产权已经交付,赠与成立。
一些人为了逃避城市私房买卖最高限价的规定,或为了偷逃房地产税费,或是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受人达成交易,以赠与为名,变相买卖私有房屋,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