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拆迁如何区分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

导读:
按照湖北省的有关规定,私房和单位自管房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不明确或已取得建筑审批手续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用地为准。房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用途根据租赁凭证确定,原审批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的,按住宅房屋认定,对其营业部分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在湖北省,拆迁如何区分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湖北省的有关规定,私房和单位自管房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不明确或已取得建筑审批手续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用地为准。房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用途根据租赁凭证确定,原审批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的,按住宅房屋认定,对其营业部分给予适当补偿。关于在湖北省,拆迁如何区分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湖北省的有关规定,私房和单位自管房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不明确或已取得建筑审批手续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用地为准。
房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用途根据租赁凭证确定,原审批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的,按住宅房屋认定,对其营业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