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安置房交税吗?是怎么规定的

导读: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法律依据:根据 税发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那么南京拆迁安置房交税吗?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法律依据:根据 税发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关于南京拆迁安置房交税吗?是怎么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
法律依据: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