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办?可以拒绝吗
导读: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那么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办?可以拒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关于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办?可以拒绝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