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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于海明律师2022.01.03647人阅读
导读:

对符合房屋租赁条件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应自接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办理,并核心发房屋租赁证。房屋转租,转租双方当事人应签订局面的房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的十天内,向房管部门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作为向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时,出租人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及出租人的身份证明或出租单位的法律资格证明。那么房屋租赁登记须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符合房屋租赁条件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应自接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办理,并核心发房屋租赁证。房屋转租,转租双方当事人应签订局面的房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的十天内,向房管部门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作为向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时,出租人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及出租人的身份证明或出租单位的法律资格证明。关于房屋租赁登记须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规定,租赁双方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一、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我县房屋租赁管理的主管机关,对房屋租赁实行统一管理。

二、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制度。凡在本县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除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出租给本单位使用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登记。

三、出租人和承租人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对符合房屋租赁条件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应自接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办理,并核心发房屋租赁证。

四、租赁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发行租赁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房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转租双方当事人应签订局面的房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的十天内,向房管部门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五、《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凭证。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以经营活动的,凭《房屋租赁证》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作为向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时,出租人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及出租人的身份证明或出租单位的法律资格证明。

七、申请房屋租赁登记时,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承租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八、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二)无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的;

(三)已通知列入城市规划拆迁范围,准备拆迁的;

(四)已作为资产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影响使用安全的;

(七)有其他依法禁止出租情形的。

九、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储藏室及其它附属用房,不律不得出租。

十、以营利为目的,出租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的,租金内应包含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由县房管部门代收后,上交县财政部门。

十一、登记收费

(一)租赁登记费(浙价服[2002]135号文)

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万元)
租赁登记费(元)

1以下(含1)
100

1-3(含3)
200

3-10(含10)
300

10-50(含50)
600

50以上
1000


(二)土地收益金(行政划拨土地)

地段

等级
地 段 范 围
房屋使用性质
收费标准

(元/m2)


1、从电影院至东海路的沙河路沿街地段

2、从东海路二侧沿街地段至中国建设银行

3、从物资大楼至阳光小区的海滨路二侧沿街地段
营业用房
10-14

生产办公

仓储用房
8-10


1、从电影院以西的沙河路沿街地段

2、从中国建设银行至嵊泗中学的东海路二侧沿街地段

3、从物资大楼到拉丝厂的海滨路二侧沿街地段

4、菜圃路二侧沿街地段

5、云龙路二侧沿街地段

6、从嵊泗法院至阳光小区的海滨路二侧地段
营业用房
8-10

生产办公

仓储用房
6-8


1、从拉丝厂至小菜园码头的海滨路二侧地段

2、从嵊泗县人民法院至青沙的二侧地段
营业生产

办公

仓储用房



除一、二、三地段以外的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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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租租赁合同可以办抵押登记。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房东将租赁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系房东行使房屋所有权权利的表现,承租人不得干涉。由于用房屋抵押贷款只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可,而无需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改变目前的租赁状况,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租赁使用房屋是不受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审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审批

    内容: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本备案项目不收费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审批步骤:一、 受理条件: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他产权证明的文件。;3、中文本房屋租赁合同。;8、驻华外交使团租房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告知单:涉外、军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备案类)一次性告知单申办需提交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那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审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0353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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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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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号就是合同书上面右上角No.开头的号码。 备案号,是备案机关(比如房屋租赁管理处)对该合同备案的备案号码房屋编码,是对租赁房屋的唯一编码,就像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有哪些登记手续?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屋租赁有哪些登记手续?

    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那么房屋租赁有哪些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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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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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房屋时交纳的登记费是: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时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交的款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内容: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336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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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房东要交税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房东要交税吗

    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时间等等。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房东要交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323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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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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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房屋租赁登记程序及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房屋租赁登记程序及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内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明。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程序如下:1)查询待出租房屋的产权档案情况;2)签订租赁合同;3)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申报登记备案;4)现场勘查;5)填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注意事项1、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办理时间一般应在投入装修之前。那么房屋租赁登记程序及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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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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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3、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房屋租赁的登记指南知识介绍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房屋租赁的登记指南知识介绍

    内容:二、应提交证件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4、房屋租赁合同三、办理程序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四、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那么房屋租赁的登记指南知识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3104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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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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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需要双方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符合条件的,房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在合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需要提示大家的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仅仅是行政管理的方法,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未经备案的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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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59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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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没有登记备案有处罚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房屋租赁没有登记备案有处罚吗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陈明月律师
    2022.03.2535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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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房屋时需要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 房屋租赁登记二房东是否需要申报呢?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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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房屋租赁登记二房东是否需要申报呢?

    内容:但25日该条例再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有委员提出,深圳房屋租赁和转租现象普遍,存在大量“二房东”,应扩大申报义务人范围,将这部分人群也纳入。市人大对此予以了采纳,认为当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时,承租人同时也是出租人,不论是一手租赁还是转租,在收取租金的同时,都应当承担非深户籍承租人的居住登记申报义务。“条例拟修改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那么房屋租赁登记二房东是否需要申报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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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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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委托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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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委托书

    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兹委托XXX代为办理XXX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那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委托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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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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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房屋出租不办理登记备案的行为确实是属于违法行为。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未办理的,可以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浙江省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浙江省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内容:对符合房屋租赁条件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应自接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办理,并核心发房屋租赁证。房屋转租,转租双方当事人应签订局面的房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的十天内,向房管部门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以经营活动的,凭《房屋租赁证》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作为向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那么浙江省房屋租赁登记须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330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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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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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编号就是No.开头的号码。备案号是备案机关,比如房屋租赁管理处对该合同备案的备案号码房屋编码,是对租赁房屋的唯一编码,就像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2、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3、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4、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 天津房屋租赁登记办事指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天津房屋租赁登记办事指南

    内容:天津房屋租赁登记办事指南一、办事须知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审核《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用途证明及身份证明并对出租的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审查租赁双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期、权利、义务等内容无误后准予租赁合同鉴证,颁发《房屋租赁证》。那么天津房屋租赁登记办事指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395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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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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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不办理备案登记依然有效,我国法律并未将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应在订立后三十日内登记备案,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房屋租赁是否一定要进行登记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租赁是否一定要进行登记

    内容:出租房屋没有经过公安机关登记,是违反公安部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第二十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办理、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予以办理,或者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不当,给租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那么房屋租赁是否一定要进行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380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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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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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编号就是No.开头的号码。备案号是备案机关,比如房屋租赁管理处对该合同备案的备案号码房屋编码,是对租赁房屋的唯一编码,就像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2、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3、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4、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 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内容:对符合房屋租赁条件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应自接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办理,并核心发房屋租赁证。房屋转租,转租双方当事人应签订局面的房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的十天内,向房管部门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作为向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时,出租人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及出租人的身份证明或出租单位的法律资格证明。那么房屋租赁登记须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364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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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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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号就是合同书上面右上角No.开头的号码。备案号,是备案机关(比如房屋租赁管理处)对该合同备案的备案号码房屋编码,是对租赁房屋的唯一编码,就像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房东必须要去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房东必须要去吗

    内容:原则上,需要房东到场,与租户共同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但是,若房东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场时,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办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房东必须要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349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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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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