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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翁玉素律师2022.01.03506人阅读
导读:

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1、《房地产权证》;2、《宅基地证》;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那么如何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1、《房地产权证》;2、《宅基地证》;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关于如何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须向租赁所提交下列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一)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经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5、其他依法提供的使用证明文件(如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建筑的文件);

6、新建房屋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半年内,建设单位可凭: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4)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5)产权具结书等资料办理。

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宅基地证》;

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与限制房屋处分权有关的资料:

1、共有房产的,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2、转租房产的,须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须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抵押房产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4、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应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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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只需要身份证即可。身份证号是每个公民唯一的身份证明,能够直接对应本人。合同签订一般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能够确定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

    内容:后因对转租合同的效力问题发生纠纷,2008年4月15日,刘某英、马某力以闫某彬为被告、韩某生为第三人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该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第三人韩某生述称,原租赁合同以及转租合同均没进行登记备案,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两份合同应均为无效合同。裁判梁园法院认为,2003年5月26日,被告闫某彬与第三人韩某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是否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生效。那么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394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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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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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字楼租赁登记是如何办理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写字楼租赁登记是如何办理的?

    内容:”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写字楼租赁登记实际上是在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双方设立了一道法律保护屏障。虽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地方法规里规定租赁须办理登记,但实际上大部分的写字楼租赁活动当事人并没有去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手续。一个未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的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在实际审判中,法院在审理时,就很难对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完全处罚,守约一方也很难获得全部违约金,因为合同本身就无效。那么写字楼租赁登记是如何办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336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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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原告、被告与小孩之间的收养关系未成立。我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进行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收养法》第六条规定了收养的实质要件。本案中收养关系未成立。二、原告、被告与未经登记而收养的小孩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属于拟制血亲关系,本案中因原告、被告与小孩之间收养关系未成立,他们之间不存在拟制血亲。如果法院判决小孩随某方生活,就等于强制性地施加给其中一方抚养的责任,而这种责任的承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三、未经登记收养小孩的抚养问题不属于法院的裁判范围。婚姻家庭案件要解决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离婚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原告、被告既然与小孩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就谈不上子女抚养问题
  • 房屋租赁有哪些登记手续?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房屋租赁有哪些登记手续?

    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那么房屋租赁有哪些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378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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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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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需要依法登记。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那么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360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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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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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完整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满5年办理房产证同时对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后方可取得完全产权,才能进行转让出租。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什么材料?需要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什么材料?需要

    内容: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那么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27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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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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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未取得《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 出租人应当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1)房屋土地管理机关核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2)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主的居住地与出租房屋不在同一派出所管界的,应当同时提交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单位不是法人的,应当提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租房屋的证明。 派出所接到房屋出租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同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防火、防盗及其他治安管理要求的,派出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天内核发《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和出租房屋标牌,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动产担保物权的设立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动产担保物权的设立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内容:动产担保物权的设立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非占有性担保权及某些占有性担保权的生效,一般必须经过登记。除经登记和占有而成立的动产担保权外,各国根据具体情况还有其他要求。我国物权法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那么动产担保物权的设立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51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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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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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房屋租赁证办理流程,需要本人身份证,不动产证,到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窗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怎么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怎么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内容: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因此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抵押人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3、《贷款还清证明》;5、《注销登记申请书》。那么怎么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050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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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质押权怎么办理登记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质押权怎么办理登记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很多人只知道有质押这种担保方式的存在,却不知道质押权怎么办理登记手续?动产质押,一般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那么质押权怎么办理登记手续?需要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0104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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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度遭遇工商罚款租房经营先要办理租赁登记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两度遭遇工商罚款租房经营先要办理租赁登记

    内容:试营业期间,工商部门以刘先生无照经营为由对其进行了两次罚款,并责令停业。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由于深圳某公司不能提供业主单位同意其转租的书面证明,致使双方不能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直接导致刘先生不能申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经营。深圳某公司的行为因为违反该条规定,房地产租赁所才不予登记或备案他与深圳某公司的租赁合同。因此,刘先生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深圳某公司赔偿他投资损失100万余元,违约损失13万余元,并返还租赁保证金10万余元。那么两度遭遇工商罚款租房经营先要办理租赁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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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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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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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公租房还可以租赁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夫妻离婚后公租房还可以租赁吗

    内容:经调解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关于夫妻离婚后公租房还可以租赁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43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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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

    内容: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那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340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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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

    张芸律师
    2022.03.2569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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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工业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注意查看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及租赁合同;明确工业区租赁期限、能否转租、工业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及管理内容、房租支付时间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应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公共设施的维护保修及相关费用、终止合约的情况做出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如何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如何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

    内容:《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写字楼租赁登记实际上是在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双方设立了一道法律保护屏障。虽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地方法规里规定租赁须办理登记,但实际上大部分的写字楼租赁活动当事人并没有去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手续。一个未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的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在实际审判中,法院在审理时,就很难对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完全处罚,守约一方也很难获得全部违约金,因为合同本身就无效。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时,登记部门会要求登记双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如何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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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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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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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租赁房屋的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所有权转移前承租人未付房租的,原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该期间房租;所有权转移后未付房租的,房租应当支付给新房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担保人如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的材料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担保人如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的材料

    内容:担保人自担保合同订立之日起15天内到所在地的外汇局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并领取《对外担保登记证》。担保合同执行完毕,担保文件自动失效,担保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缴销《对外担保登记证》。特别是在对外担保更是需要做办理担保登记手续,上文中解答了担保人办理担保登记手续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的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那么担保人如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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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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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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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如何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内容: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1、《房地产权证》;2、《宅基地证》;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那么如何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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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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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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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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