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莫签“阴阳合同”

导读:
首先,对于想偷、逃税的房产交易当事人来说,这种做法有违法、犯罪的嫌疑。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其次,对于购房人来说,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将导致购房人以后再转让该房产时的税赋可能大幅增加。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也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导致交易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重大经济损失。据悉,对于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恶意偷、逃税费的行为,南京市地税部门将与房产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严谨的制约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二手房交易价格的不实申报。那么二手房交易莫签“阴阳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首先,对于想偷、逃税的房产交易当事人来说,这种做法有违法、犯罪的嫌疑。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其次,对于购房人来说,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将导致购房人以后再转让该房产时的税赋可能大幅增加。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也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导致交易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重大经济损失。据悉,对于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恶意偷、逃税费的行为,南京市地税部门将与房产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严谨的制约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二手房交易价格的不实申报。关于二手房交易莫签“阴阳合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首先,对于想偷、逃税的房产交易当事人来说,这种做法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构成偷税罪。
其次,对于购房人来说,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将导致购房人以后再转让该房产时的税赋可能大幅增加。比如,购房人实际以50万元的价格成交,却只取得1万元的购房发票,再转让时购房成本只能以1万元计算,会导致其相关税赋的大幅增加。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也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导致交易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重大经济损失。
据悉,对于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恶意偷、逃税费的行为,南京市地税部门将与房产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严谨的制约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二手房交易价格的不实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