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后,能退房吗
导读:
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那么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后,能退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关于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后,能退房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以。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2、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3、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也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4、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5、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