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导读:
(一)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三)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四)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三)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四)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关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四)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