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导读: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省属、中央、部队驻穗单位与外来工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委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省属、中央、部队驻穗单位与外来工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委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省属、中央、部队驻穗单位与外来工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委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