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不定时工作制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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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即标准时间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不定时工作制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即标准时间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不定时工作制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即标准时间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