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计算问题
导读:
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性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措施,因此也注定了其有一定的期限,不可能无期限的对犯罪嫌疑人限制人身自由,这样只会侵害其合法权益。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3+(1~4)+7=11-14日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30+7=37日总的计算公式:X+7日=8~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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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性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措施,因此也注定了其有一定的期限,不可能无期限的对犯罪嫌疑人限制人身自由,这样只会侵害其合法权益。那么,你知道刑事拘留期限该如何计算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三、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