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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崔玉君律师2022.01.12124人阅读
导读:

双重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在双重劳动关系下,一般都有一个正式挂靠单位,哪怕并不提供劳动,但可以领取最低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对于双重劳动关系来说,如果第二个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作为劳动关系来处理,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而不能要求其他依照劳动法所能享有的权益。双重劳动关系是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参与两个劳动关系,它既可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同时存在,也可表现为一个法定的劳动关系与一个事实劳动关系并存。那么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双重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在双重劳动关系下,一般都有一个正式挂靠单位,哪怕并不提供劳动,但可以领取最低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对于双重劳动关系来说,如果第二个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作为劳动关系来处理,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而不能要求其他依照劳动法所能享有的权益。双重劳动关系是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参与两个劳动关系,它既可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同时存在,也可表现为一个法定的劳动关系与一个事实劳动关系并存。关于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阅读导航】

一、概念

二、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

三、相关法规

【正文】

一、概念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下岗或停薪留职到另一单位工作、或同时从事几份兼职工作等。在双重劳动关系下,一般都有一个正式挂靠单位,哪怕并不提供劳动,但可以领取最低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对于双重劳动关系来说,如果第二个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作为劳动关系来处理,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而不能要求其他依照劳动法所能享有的权益。

二、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

一是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

二是依据《劳动法》第99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推导出法律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是认为如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必然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从而引起不利的后果。

双重劳动关系是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参与两个劳动关系,它既可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同时存在,也可表现为一个法定的劳动关系与一个事实劳动关系并存。这种劳动关系不仅不利于劳动管理,而且还潜伏着大量的劳动争议。

三、相关法规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即便由劳动者造成的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满足法律前提,即“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实际上,劳动者在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后,如果还有时间和精力,可以依法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不得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则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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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双重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在双重劳动关系下,一般都有一个正式挂靠单位,哪怕并不提供劳动,但可以领取最低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对于双重劳动关系来说,如果第二个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作为劳动关系来处理,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而不能要求其他依照劳动法所能享有的权益。双重劳动关系是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参与两个劳动关系,它既可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同时存在,也可表现为一个法定的劳动关系与一个事实劳动关系并存。那么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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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期满企业不办终止手续不能视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合同期满企业不办终止手续不能视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1999年6月8日合同期满后,徐某明确表示不愿续签劳动合同,要求企业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并退还1000元风险抵押金。可是,该厂声称终止合同日期已过,现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提出徐某应按原合同履行义务,并不退还收取的1000元风险抵押金。仲裁机构受案后经查徐某所诉情况属实,调解无效后,裁决该厂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为徐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退还徐某1000元风险抵押金。企业违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合同期满企业不办终止手续不能视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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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无效的,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一,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劳动者已提供了劳动,但劳动合同无效的,仍然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事实劳动关系的几个常见认识误区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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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事实劳动关系的几个常见认识误区

    内容:由于不存在书面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常常对涉及事实劳动关系中涉及的权利义务产生认识上的误解。本人试图对几个常见的认识误区进行阐述,以对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制度进行简单地介绍梳理。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律基础是,平等民事主体有权以书面约定以外的形式订立各自权利义务的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和通过订立书面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在适用法律方面是相同的。本文拟通过探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识误区,从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特点展开初步的介绍。因此,虽然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没有就上述内容订立书面协议,但是,这些条款规定的内容仍然是适用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几个常见认识误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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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是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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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那么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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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由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逾期不愿意签订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不超过11个月;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事实劳动关系应对攻略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事实劳动关系应对攻略

    内容:事实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法律效力如何,终结该劳动关系是解除还是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以及如何支付?今天的“论剑”我们将结合案例,就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展开讨论。试用期不到一个月,公司发现王某根本不具备当初招录其所要求的符合该岗位的条件,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认为其与A公司的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因为从一开始,其与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应对攻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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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试用期也能够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企业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企业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9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企业非法用工出事故纠纷案,判决企业赔偿受伤职工10万余元。一个月后,班某右臂病变,其到那坡县民族医院住院治疗10天。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班某与砖厂虽未订立劳动合同,但砖厂雇用班某到厂内做工,双方的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班某属工伤。本案砖厂在依法备案和取得营业执照之前便雇用了班某,应属于非法用工。法院遂确定由班某自行承担50%的过错责任,即由页岩砖厂负责赔偿班某各种费用111556.30元。据此,扣除原班某已领的6000元,法院判决由页岩砖厂一次性赔偿因非法雇用班某工伤的损失105556.30元。那么企业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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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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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重劳动关系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该县劳动保障局经过调查取证后,认为何某与建筑公司事实劳动关系成立,钟某3月8日对何某的口头告知,并不构成建筑公司与何某劳动关系的解除。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当前很多规模较小民营企业在使用雇工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中经常因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发生争议。因此,何某与建筑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该县劳动保障局作出工伤结论依据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那么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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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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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于2021年09月10日进入公司,自用工日起与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对本人存在如下违法的行为: 1•自2021年09月10日入职至今,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本人缴纳2021年10月社保和2022年04月社保,并要求其中2022年03月社保让本人全额自付,由公司代缴。2.自2021年09月至今,多次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延迟发放工资。3•2022年01月工资原定2022年2月15日发放工资拖欠至2022年02月24日,因疫情下生活经济压力被迫签下公司在2022年02月23日发出的《停薪留职通知单》,于2022年02月24日发放一月工资。4.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求员工签《停薪留职通知单》且仅发放2月1000元也并未支付。5.2022年春节假自01月28日至02月12日为带薪年假,02月13日和02月14日正常上班,违反劳动法规定,给员工发停薪留职通知单,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本人02月底薪,和03月04月疫情保障生活费。6.多次提出让本人由全职美术老师降为兼职美术老师,且不支付相应补偿。为此,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工资支付暂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04月 日正式提出被迫解除与贵公司劳动关系,并要求贵公司于收到通知书三天内结清以下费用:1.未缴纳社保费用元2985( 1492.5 元 ✖️2)或补缴2021年10月和2022年04月社保。 2.2022年02月底薪4500元。 3.2022年03月和04月生活费2280元✖️2 4.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自2021年09月至2022年04月,满8个月补偿一个月工资5600元。 5.拖欠未结2022年02月工资、03月和04月生活费补偿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金额合计 19910元,如单位不予支付,不予执行,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此通知一式三份,一份邮寄公司,一份送达公司一份本人留底。 特此通知通知人:2022年0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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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从上述规定的内容看,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也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不能简单将其视其为无效,而是应当适用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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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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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所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认。就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正式进行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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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5)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10)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岁周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上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1)丧葬费:按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六个月的工资总额。(12)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3)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雇主和雇员存在雇佣关系,在雇佣关系中人身关系受到损害,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不同的情况下的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不同的,每一个角色的赔偿责任也是不同的,赔偿的内容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等。
  • 事实劳动关系指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事实劳动关系指什么

    内容: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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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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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员工继续工作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员工继续工作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员工继续工作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 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员工继续工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273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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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立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确认。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对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法没作出明确规定。从劳动法规定看,无效劳动合同一般是由于主体不合格、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采取欺诈、威胁手段等原因所致。对因劳动合同无效而发生的劳动关系,同样应当视为一种事实劳动关系。新《劳动法合同法》对因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情况在第二十八条中也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那么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265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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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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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最新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内容:有很多职工在进入企业工作的时候,因为用人单位的失职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他们在遇见劳务纠纷时,就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但其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再具体诉讼中,往往会采取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来维护权益。那么最新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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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85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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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什么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什么区别

    内容: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在法律地位上是对等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两条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例。一是:“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二是:“8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那么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258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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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期满不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合同期满不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合同期满不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及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否则容易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同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那么合同期满不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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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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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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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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