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
导读: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新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1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新婚姻法第46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条从反面规定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须在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以上这些规定表明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其损害赔偿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其合法权益并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而此种情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又没有规定提出损害赔偿的期限。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时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能够为大家答疑解惑一起探讨。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
1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
这意味着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所在的基层组织单位既不能作为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也不得作为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即损害赔偿的主体只限于婚姻关系当事人。
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必须基于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包括(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在符合上述情形时才能提出损害赔偿此外的其它情形不能作为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
3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诉诸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对于当事人基于新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新婚姻法第46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代价的。否则即使当事人是基于法定的理由也不得提出损害赔偿。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所说的离婚既包括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包括依行政程序即登记离婚。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当事人不得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这些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婚姻法解释(一)和(二)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4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新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作了如下规定
(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出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新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这一条从反面规定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须在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以上这些规定表明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其损害赔偿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其合法权益并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有必要提出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婚姻法的解释(一)第三十条第(二)项中有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就是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应当在何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此种情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又没有规定提出损害赔偿的期限。笔者认为当事人应当在一审审理期间提出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卜其完全可以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