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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离婚,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孔孟廷律师2022.01.15413人阅读
导读: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了协议那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了协议那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了协议那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另一种方式是诉讼离婚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诉讼离婚不同于协议离婚双方往往意见不同在对待离婚的态度上在财产上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存在很多争议较之协议离婚相对复杂一点。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关于怎样离婚,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协议离婚跟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了协议那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另一种方式是诉讼离婚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不同于协议离婚双方往往意见不同在对待离婚的态度上在财产上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存在很多争议较之协议离婚相对复杂一点。另外在离婚诉讼中是要经过调解的如果经过调解二人和好仍旧维持夫妻关系则原告可以撤诉或者二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以根据调解书协议离婚否则则是经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离婚的相关事宜。

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理解离婚的概念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离婚既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应当体现夫妻双方本人的意志因而离婚的请求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他人不得代理。在双方自愿离婚时必须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在一方要求离婚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或向人民法院口头表达离婚的意愿。

第二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有效的婚姻关系既包括合法有效的登记婚姻又包括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为法律所承认其效力的事实婚姻还包括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且补办结婚登记的或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婚姻。

第三离婚必须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夫妻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自行终止不存在离婚的可能。

第四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有效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得自行解除法律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又设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限制当事人任意离婚以保护离婚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利益和婚姻的严肃性。离婚必须经过正常程序必须经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任何私下的解除婚姻的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

第五离婚将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离婚不但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从而引起夫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消灭而且还将由此而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清偿经济帮助损害赔偿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法律后果。所以离婚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也会影响到子女及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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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时需注意的问题有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离婚是具有人身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由他人代替自己离婚。离婚的前提是原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离婚必须在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未经离婚登记私下协议离婚的,视为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理协议离婚应具备怎样条件,程序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办理协议离婚应具备怎样条件,程序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办理协议离婚应具备怎样条件,程序上应注意哪些问题办理协议离婚应具备的条件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的夫妻(二)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一致意见(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和现在住的地方不一致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不能替代他人办理离婚登记即使受委托经过公证代理人也不可以代办民政局协议离婚手续。以上是对办理协议离婚应当具备怎样条件程序上应注意哪些问题进行的简单介绍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双方自愿离婚。那么办理协议离婚应具备怎样条件,程序上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148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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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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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那么夫妻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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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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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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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应注意的四大问题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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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离婚应注意的四大问题

    内容:离婚应注意的四大问题1.共同财产怎么分?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由法官判决。如果夫妻共有两套以上住房,离婚时,可以按照两套房子的总价进行平分,要求拥有高价房的一方,必须贴补居住低价房的一方。结婚后至离婚前,所发生的共同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成为或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应注意的四大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2056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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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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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请求过错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应当在离婚请求的同时提出离婚赔偿,仅要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能够请求过错赔偿的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3、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内容: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起了因夫妻离婚而导致产权变动是否应缴纳契税的争议,因为该通知也未明确此问题,但从之后实施的情况来看,因夫妻离婚导致产权变动依然是做变更登记手续,仍不用缴纳契税。那么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281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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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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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要注意如下相关问题:1、双方的身份信息是否清楚、合法;2、婚姻期间的一般情况,如结婚时间、双方结婚后的情感情况、生育情况、离婚原因等;3、离婚协议的正文,是否包括自愿离婚的认定;财产处理方案;债权情况;债务状况;孩子的成长抚养权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夫妻双方离婚后怎样变更抚养权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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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夫妻双方离婚后怎样变更抚养权

    内容:夫妻双方离婚后怎样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怎样变更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394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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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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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直接转租给他人,等房屋到期之后提前告知不再续签,续约的合同由租房人签约。
  •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119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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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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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北京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问题,离婚诉讼问题汇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在北京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问题,离婚诉讼问题汇总

    内容:在北京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问题

    郭铭芝律师
    2023.04.143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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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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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下列相关的法律问题:一般需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准备充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注意不要错过开庭时间;不要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离婚诉讼中怎样委托律师,委托律师要注意哪些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诉讼中怎样委托律师,委托律师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协同或代理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加法庭审理调解等诉讼活动委托律师要注意哪些问题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决定是否聘请代理律师。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那么离婚诉讼中怎样委托律师,委托律师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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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57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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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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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办理离婚房产过户:(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准备好过户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新的房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离婚孩子抚养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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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离婚孩子抚养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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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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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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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离婚,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怎样离婚,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了协议那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了协议那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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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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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离婚协议时要注意的问题是:1、双方必须是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3、签离婚协议时要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诉讼离婚时怎样处理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诉讼离婚时怎样处理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

    内容: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那么诉讼离婚时怎样处理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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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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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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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离婚后解决抚养费问题的方式:一般来说,应当协商解决抚养费的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必须双方自愿。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那么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265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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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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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离婚中,怎样正确使用信托架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在离婚中,怎样正确使用信托架构?

    内容:不过,在使用信托架构时,需要注意如下问题:1、委托人可以选择将全部或部分财产委托给信托,具体操作需要根据离婚情形进行权衡和把握,以上便是大律网为您整理的在离婚中怎样正确使用信托架构的问题,如果有法律实务可以咨询大律网分家析产律师,导读:在离婚中,正确使用信托架构是一种有效的财产保护方式,在离婚中,正确使用信托架构可以为财产保护提供高效和安全的方式,因此,在离婚中使用信托架构,则可以将财产划转至信托财产上进行保护。

    张芸律师
    2023.06.1462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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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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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如下相关问题:一般需采取书面形式;内容需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各种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是怎样的

    内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那么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245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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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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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次起诉离婚注意哪些问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第二次起诉离婚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6.02588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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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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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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