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对想像竞合犯的处罚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导读:
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想像竞合犯是外观上的数罪裁判上的一罪从一重罪处断,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想像竞合犯是外观上的数罪裁判上的一罪从一重罪处断,如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和刑法第234条第2款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刑种、刑期完全相同在定罪时就必须根据犯罪的目的、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定罪,如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和刑法第234条第2款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刑种、刑期完全相同在定罪时就必须根据犯罪的目的、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定罪。
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想像竞合犯是外观上的数罪裁判上的一罪从一重罪处断。既然是将数罪作为一罪处断而不实行数罪并罚就必然存在什么样的数罪应当作为想像竞合犯处罚什么样的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认定问题。司法实践中对想像竞合犯正确定罪还存在许多具体问题其中最为首要的问题就是重罪与轻罪的比较问题。如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和刑法第234条第2款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刑种、刑期完全相同在定罪时就必须根据犯罪的目的、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定罪。关于司法实践中对想像竞合犯的处罚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想像竞合犯是外观上的数罪裁判上的一罪从一重罪处断。既然是将数罪作为一罪处断而不实行数罪并罚就必然存在什么样的数罪应当作为想像竞合犯处罚什么样的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认定问题。如何确定想像竞合犯中的数罪问题不仅是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论的问题而且也是司法实践中极易混淆的难题。司法实践中对想像竞合犯正确定罪还存在许多具体问题其中最为首要的问题就是重罪与轻罪的比较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主刑的轻重顺序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轻重顺序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如何比较法定刑的轻重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首先应当比较各罪法定刑的上限
法定刑的上限是指一罪中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法定最高刑法定最高刑包括刑种和刑期两种情况。对于刑种不同的比较刑种的轻重较重的刑种为重罪如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和刑法第234条第1款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重于故意伤害罪的3年有期徙刑故意杀人罪显然是重罪刑种相同的比较刑期刑期较长的为重罪如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刑法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的法定最高刑都是有期徒刑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期提7年以下比过失致人重伤罪长显然应当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各罪法定的刑的上限或重罪相同比较各罪次重的刑种或者刑期刑种较重或刑期较长的是重罪比较的方法与前述相同。
二其次应当比较各罪法定刑的下限
法定刑的下限是指一罪中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法定最低刑法定最低刑同样包括刑种和刑期两种情况。比较各罪法定刑的下限应当是在各罪法定刑的上限相同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也就是说如果各罪法定刑的上限不同则按照各罪法定刑的上限比较各罪法定刑的上限相同则按照各罪法定刑的下限比较。在比较各罪法定刑的下限时对于刑种不同的较重的刑种为重罪刑种相同的比较刑期刑期较长的为重罪。其比较的方法同。
三在各罪法定的刑的上、下限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从刑期和刑种上就无法进行比较
这时必须根据犯罪人的犯罪目的以及犯罪的事实、情节和造成的危害结果等进行比较定罪。如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和刑法第234条第2款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刑种、刑期完全相同在定罪时就必须根据犯罪的目的、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定罪。如果行为的犯罪目的、犯罪情节和危害结果符合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就定杀人罪反之则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罪。